※ 引述《whitestripe (light me up)》之铭言:
: 把肚子里的苦水用力吐出来,这6位丧失大学升学保送资格的球员们,一讲起学长蒋智贤
: 就很气,因为他为了一圆美国职棒梦,抢在高中联赛开打前,瞒着所有人跟美国大联盟当
: 红的红袜队签约,虽然能被球团挖角是好事,但这么一来,却也让全队辛苦争来的亚军荣
: 耀,被大会判定不符合,硬是把头衔给摘掉。
当初一起签约的明明还有洪晨恩 黄志祥
蒋智贤只是三个其中一个
这三个后来也常回去三民指导学弟
而且最后有被处罚的只有教练被禁赛一年
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棒协要禁止高中生的签约
罗锦龙签约前 棒协没有禁止高中未毕业生的签约条款
后来就开始禁止高中未毕业生签约的规定
然后处罚还不是罚签约的球员 是罚队友跟教练...
罗锦龙那时也有另一个投手郭胜安高一可以投140up
预估也可以拿到50万以上的签约金
结果留在台湾是手跟膝盖烂掉 最后只拿15万美金出去
郑锜鸿高一可以投145 那时就很多球队要用百万美金签他
多了两年后反而被操到肩膀烂掉
郭泓志、郑锜鸿、陈禹勋等等 哪个不是待越久越被操烂的
高中生不能签约的制度真的合理吗
公视几年前有采访蒋智贤 唐肇廷 黄志祥
独立特派员 十八岁的约定
https://youtu.be/DLfnMNMCC9E?t=7m45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XHVLfoPZY
还有 其实他们签约都没违反规则
http://tinyurl.com/danav5
红袜愿帮受罚者打官司
“学生棒球联盟”和“中华棒协”认定3名球员和两校总教练违反不得在联赛期间和国内外职棒签约或从事商业行为、金钱交易的规定。决定依规定取消两校在联赛的名次,同时将总教练禁赛1年。此举,将使两队应届毕业球员丧失大学保送甄试资格。(详见本文前段)
红袜觉得他们并没有违规,Deeble:“大联盟有限制不可以签16岁以下的球员,我们曾透过大联盟向中华棒协探询,有没有相关的限制规定,获得的答案是 没有。”他强调,红袜也遵照竞赛规则“我们签的3个球员2个是在联赛前,1个是联赛后。”Deeble等人已请教过在台湾执业的律师,律师告诉他们,红袜 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竞赛规则。
显然,有必要的话,红袜愿意为了三民、中农的师生 和学生联盟、棒协、体育司打官司。
什么叫“比赛期间”?
Deeble:“我们在签球员的过程中,没有和教练接触,学校也没有参与,他们完全不了解。”他不解,一群无辜的人为什么要为没有做过的事受罚,“他们没有罪。”但学生联盟、棒协的认知并非如此。
棒协秘书长林宗成曾在电话中告诉我:“联赛期间,是自报名的那一刻开始。”他请棒协国际组查过,红袜的签约行为确在此间无误。他强调,这个规定的用意是在确保学生棒球的公平性,也就是说,基本上只要是学生,就不得与职棒球团有所接触。
这是两造对规则认知歧异所造成的严重误差,从字面上来解读,红袜确实未在“比赛期间”签下球员,但棒球、学生联盟的用意在于学生根本不应该有职业身份。
对此,林宗成曾私下坦承:“这个规定的文字叙述不够周延”。与会的教育部体育司专员王汉忠说:“这个规定是依据大部分参与比赛提出的要求制定的,职业球员 如果跟学生一起打联赛,是对他们不公平。”他举例:“以前台东就有个球队,重要球员被挖到台南去,结果整队解散。”(无巧不巧,三民高中因联赛成绩被取 消,教练禁赛,校长扬言要解散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