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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的内容我查了一下如下:表现杰出之旅外球员,得由会长主动提案,经常务理事会综
合考量其职业与国际赛之表现,对于我国职业棒球运动发展之助益,受国人欢迎与国外媒
体关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关事节,“以全体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推荐有意
愿与该球员接洽之球团名单,并同意前开球团得与该球员洽谈加盟事宜,不受选拔办法之
限制。
这条款还不改吗?照字面看的意思是"需由会长主动提案",等于是会长说算就算了,还有
"以全体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这就是之前最让人垢病的领队会议,以许铭杰的
例子来说最好笑,许旅日14年每年在一军都有出赛,居然不适用该条款,没签约金就算了
还要投入选秀。我觉得是不是应该是要改成MLB年资或NPB年资来界定,投手可以设定投球
局数或出赛数,打者也可以设定打席数,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总比这种自己说了算的杀猪公
条款好吧,这应该也是球员工会应该要努力的方向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21 09:49:00他的判断不是年资而是主观认为该选手值不值球团放弃三轮当时许铭杰如果可以适用该条款到时候没人抢就尴尬了另外想问 如果选手确定适用该条款 但没有球团有兴趣这样不就尴尬了吗= = 因为看郭泓志的案例 放弃三轮的代价真的很大...
常务理事会议跟领队会议是两种东西,这部分你弄错了。
狮迷以前说其实才两轮啦 郭泓志是状元料 状元料呢??
这是以战力为考量 郭泓志都不一定值三轮了 还许铭杰...
1F的要不要先去爬完文再来嘘,回2F条款里面并没有说到
在国外有出赛数 回国剩几成? 用出赛数当条件更不可行
以年资许铭杰谁要用三轮换??? 是要给球员难看吗跟他讲没球队特别想要你 这样??这东西出来的时候讨论几次了
会希望改条款只是让球员可以和球团自由谈约罢了,至于决定权还是在各球团手上啊3轮明明就是以小小郭的Case去做决议的,谁告诉你每个适用的球员都要让3轮的会觉得要改这条款就是认为这条款只对资方有好处,劳方就是如果不同意合约就只能明年再来一次,谁会用一年去赌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5-06-21 12:29:00资本主义市场自由接触?美日职都用选秀了职棒是卡特尔组织,最少要有四队存在所以是不完全竞争即使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也是有反托拉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