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棒要在台湾生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光是台湾的法官对职棒的判例,一再出现不适用
的争议,从球员契约纠纷、到球员涉赌案,再到谢长融的球员解约,法官的判决都与当时
的现状不符,法官与职棒的磨合永远有段距离。
中职早期上法院最密集的是契约案,当年球员契约强调“不定存续期间”的合约,引发多
少争议与抗争,球员告官也得不到合理回应,主要是法官多不了解职棒球员契约的特殊性
,后来经过多年抗争,球团才修正合约。
同样地,台湾职棒最大的痛是球员涉赌案,几乎让职棒解体的赌案,在法官的审理中,也
是以一般的法条处理,导致多少涉案轻、重不等的球员都没有“正式”下狱,缓刑、罚款
了事,社会骂声四起。
经过职棒多次赌案,培养不少“检调球迷”,现在各县、市有不少检调人员是看职棒长大
的,长期接触职棒的他们较了解职棒运用,办案容易切入重点,不会被球员耍得找不到方
向,可能“法官球迷”还没有出现吧!
谢长融是一个在新人球季明显被球队过度使用而受伤的投手,从情理上,他对球团的对待
自有内心的不平,而且球团与球员签约是球团愿意投资球员,这是球团来找球员签约,就
算投资错了,只能认赔杀出,又不是球员涉及欺骗。
投球的手臂是球员生财工具,球员重视它的程度不会比球团少,所以复健是属于高度私人
问题,如果双方认知上有差距,而且沟通不了,球团也只能迳自解约,球团向球员求偿,
而球员手臂在球季中报销要向谁索赔?
谢长融的官司案具有争议性,而且又是职棒史上新的案例,如果不是赌案因素,这将会影
响未来被解约球员的权益,相关单位应该重视,否则类似纠纷还会一再出现。(中国时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19000638-2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