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转贴苏建文先生的回应
出处是他的公开社团
Chien Wen Su 全垒打在规则上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比赛进行中,因为若垒有其他跑者发生
越位,则仍属成立的,有别于界内球弹出场外之二垒打,如果其间各跑垒员给予安全进垒
权后发生越位不判定出局的~然当全垒打跑者皆返回本垒告一段落后,比赛进行中即为结
束而成为比赛停止球,因为球已出界且比赛又要重新开始,主审当时给予捕手之新球不能
视为该play之比赛进行球,所以当下随后所提出促请裁决则无效,应等投手持新球立于投
手板比赛开始时提出,才能视为有效促请裁决时机~另顺提当跑者发现未踏本垒,在什么
情况下补踏本垒是无效的:1后位跑者也踏本垒得分时 2投手持新球立于投手板时~
Chien Wen Su 至于大家所提跑者进入休息室是否已丧失补踏本垒之权利,在规则上并没
有详细规定已失效,我们也只能遵照7.10(B)注三项目来裁定~通常跑者进入休息室的同
时,投手也已经持新球立于投手板了~
Chien Wen Su 没错~这是规则给予的规定,才不会发生漏踏垒包就等于出局,这是棒球
特别有趣的地方,所以促请裁决属于告诉乃论罪,非常具有戏剧性~
Chien Wen Su 那当然~主审给新球应俟所有跑者全都返回本垒后,再给新球较为适宜,
太早给球,万一投手持球站于投手板,则会导致跑者补踏本垒权利是否丧失之认知上的纷
争~话又说回来,投手持新球立于投手板之时机,一定会在下一棒次打者进入打击区比赛
要开始时~
后面我觉得比较不相干的就不贴了
我认为这说明已经够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