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很奇怪
中职一天到晚跟别的联盟打小报告
一下澳职 一下美职
说这个球员有前科会打假球怎样blabla(明明没证据)
结果国内一堆真˙假球球员在基层教球教得很开心
为什么中职没有发函要求这些学校不可以启用疑似/确实有打假球的退役球员啊
对外硬梆梆 对内就硬不起来吗?
作者:
omnihil (缩写点不是分隔点)
2015-03-08 14:56:00blah blah
作者:
suzhou (☂☁☁☁☂)
2015-03-08 14:56:00因为国内棒球三头马车 中职 棒协 学联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3-08 14:56:00见鬼了 职棒有啥资格 管三级棒球?? 他是啥单位??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3-08 14:56:00依法行政
作者:
suzhou (☂☁☁☁☂)
2015-03-08 14:57:00如果中职有砸大钱在回馈养基层 学联那块就可管了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5-03-08 14:58:00中职也没权管大联盟、澳职,虽然说第一波不论,那至少第
作者:
suzhou (☂☁☁☁☂)
2015-03-08 14:58:00澳职 大联盟 都有一定的国际合作 在这立场之下去发函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5-03-08 14:59:00二波以后还打的人总是要发文关切一下才对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3-08 14:59:00拜托 职棒联盟都么有关系 这立场发函 有啥问题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5-03-08 14:59:00高中是对此有规定 但标准就板上各位来说 是相对的低标
作者:
oppech (三脚猫)
2015-03-08 15:00:00因为这样涉种族岐视(误)~
作者:
coco100 (童话故事的最后)
2015-03-08 15:00:00依照四楼逻辑~~那为啥中职有资格管澳职美职??
作者: Nipperdey 2015-03-08 15:05:00
怕被告。
作者: rondo 2015-03-08 15:07:00
收留黑人的中国球队 中职都持续在交流了 就摆明双重标准呀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5-03-08 15:09:00因为江泰权等是第一波,这种不处理的
作者:
qtgeorge ( ′▽`)=○# ( ̄#)3 ̄)
2015-03-08 15:09:00黑官啊 上梁不正下梁歪 整个国家都观念偏差
作者: rondo 2015-03-08 15:11:00
不处理 那他应该像27人名单一样继续在中职打球当教练啊江泰权明明打假球 被中职处终身禁赛了 还不处理咧中职摆明双重标准就别凹了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5-03-08 15:15:00不处理是说要去别的地方随便
作者:
briankch (小牛今年总冠军)
2015-03-08 15:17:00中职有很重要吗?
作者:
chdc ( )
2015-03-08 15:18:00就不敢阿 万一人家真的不鸟你 搞到中职自己没球员就哭哭惹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3-08 15:19:00
江泰权:早点打有优惠
中职有管得到美职吗??? 管得到哪会有今天的新闻...
作者: rondo 2015-03-08 15:19:00
吕文生可是最近期黑掉的喔 中职双重标准很难不让人说闲话啦
作者:
chdc ( )
2015-03-08 15:19:00所以只敢对没啥关系的打打嘴砲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3-08 15:20:00
中职管不到 但是有发函关切过 自以为有影响力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3-08 15:21:00中职那时那麻大的动作 又搞得那麻难看...
作者:
kgii (好尴尬啊...)
2015-03-08 15:21:00人家也要吃头路啊!连想改过自新教球都要封杀那太恨了
作者:
b54102 (可问江湖顶峰)
2015-03-08 15:27:0027人名单的洪一中 张泰山 叶君璋都还活跃中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5-03-08 15:39:00我同意啊
作者: daniel0203 2015-03-08 15:45:00
中职就私人单位 管不到很正常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5-03-08 15:57:00知道什么是人权吗?去函禁止是有什么法依据?公单位也不能作这事好吗?
这件事没有上纲到人权,工作权并没有限制是什么工作而且你也知道CPBL并没有权利禁止 所以这是假议题
作者:
otto23 2015-03-08 16:24:00去函只能告知事情(疑虑) 不能禁止 用不用还是要看对方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3-08 16:28:00
发函澳职威胁不惜中断交流 就是个过程里最大的错误没有这个动作也就没有后续这么多酸言酸语 跟打脸说法当初不主动发函 人家来照会据实回答 爱用不用人家的事本公司永不录用 另谋他职祝福你 才是最正确的作法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5-03-08 18:10:00工作权不是人权的一环吗?不是禁止一个人作所有工作才叫限制他的工作权,哪怕只禁止他作一项工作,都是限制工作权,差别只是限制理由合不合法罢了。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5-03-08 22:29:00
国内棒球相关单位日后迟早要相见 笨到搞坏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