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又嘉
去年我第一次到芝加哥采访曾仁和,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跟一般同年龄的旅外球员不
一样,他有想法、有胆识,不怕身边一堆讲不同语言的队友,不怕摄影机镜头,更不怕眼
前那个未知的世界。
这些特质是很罕见的,对我来说,加上他出色的天分,他完全具备了所有能登上大联盟发
光的特质,但差一点,他今年就无法回到美国打球,症结在目前的兵役制度上。
因为参加亚锦赛,他获得了补充役资格,照之前的规定,他服完这12天兵役,签完未来同
意被征召参加国际赛的切结书后,就能放心飞去美国追梦,但在今年七月之后,体育署发
布的新规定是,这份切结书得由球员的所属球队签属,也就是说,小熊队得保证在五年内
,不管是否在球季中,“任何”国际赛,台湾棒协跟体育署都能强制征召他返国效力。
服兵役是天经地义的事,“为国争光”却是个听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根据现行规定,未
来只要是体育署或棒协认定“重要”的比赛,所有大联盟、日职球队都得无条件放人,美
国是志愿役制度的国家,他们对台湾的兵役制度不了解,加上如此无限上纲的制度,恐怕
造成台湾可以随时在大、小联盟随征召球员,让球员受伤的风险大增,因此小熊队询问大
联盟办公室后,得到的答案是“不可以签属这份文件”。
如果小熊不签,会造成的情况是,曾仁和只要进左训报到,就得等到球队屈服签下协定,
才会被放出来,否则就得直接服满四个月兵役才能离开,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就表示曾仁
和得错过春训,也会错过今年继续挑战更高层级的机会,如果他不是两百万美元签约金等
级的球员,球队甚至有可能放弃他。
吊诡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是由体育署或棒协出面跟大联盟协商,毕竟此例一出,
未来所有台湾旅美役男球员都会被冲击,也会影响大联盟球队签台湾球员的意愿,但体育
署却要求球员所属经纪公司自己跟大联盟去“乔”,问题来了,如果球员没有经纪公司,
人又被关在左训里,那他自己能找谁谈呢?
为了解决困境,不影响赴美行程,曾仁和选择放弃到手的补充役资格,回到学校复学取得
学籍,这才得以缓解目前的尴尬状态,并在上周返回小熊报到,开始准备新球季,但过几
年后,只要大联盟态度或台湾的制度不改变,他还是会碰上同样的问题。
我并不反对国际赛征召旅外球员,但前提是得有完整的配套措施跟制度,毕竟在过去我们
已经看到陈镛基在亚运伤了肩膀,罗国辉在表演赛断了腿…..,最后他们都与大联盟缘悭
一面,比较起来,我更希望能看到更多的球员登上世界最高等级的棒球殿堂,这何尝不是
另一种形式的为国争光呢?
曾仁和的例子,让台湾棒坛更得去正视兵役问题,既然要订定办法鼓励他们以国际赛的好
表现解除兵役,就不该再设下种种的紧箍咒逼他们“随时回来”,更该与大联盟好好谈判
,明订征召球员的赛事层级,也让这样变相的“球监”情事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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