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就法律面来看小曹无罪也没有放水。
: 如果用卫道人士的超高道德标准来检视,
: 全台寺庙的神明只收钱不办事,甚至大甲妈富到流油,
: 保护着消波块,甚至中华职棒跟台面上的政治人物每一
: 个早就恶心, 在这种标准又该怎么处理?
法律面?
Come on曹的例子,刚好有个例子可以来解释︰杀人未遂 vs 伤害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716
对于棒球来说,最大的罪恶是啥?
就是打假球
所以美国职棒才会对于假球祭出最重的惩罚
甚至比选手冒着生命危险吃禁药罚的还要重
(选手吃禁药还要负担自己暴毙的风险,打假球除了有女人爽还有钱赚,近乎0风险)
对于Come on曹来说,他犯的是棒球场上的“杀人未遂”
虽然他假球没打到,但他有这个意图也已经接受组头的招待
只是时机没有配合到而已
这样子也要说他无罪?
那全台湾杀人未遂的犯人都可以放出来了...因为就结果面来说他们没杀到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