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联盟打枪中职 曹锦辉重返美职不受阻

楼主: NuCat (骑乌龟去爬山)   2015-01-10 00:18:09
我不是曹锦辉迷但我是挺曹派,你们知道反曹派最失败的地方在哪里吗?
在于立场转变 声援曹锦辉的声音和势力越来越大了 自己感受一下 风向是不是变了?
  不过说到底,那些改变立场的人我对你们其实也没什么好感,你们就一墙头草,没啥
独立思考的能力,别人喊打你喊打,别人喊杀你喊杀,然后有一天舆论变向了,主张宽恕
和向大联盟低头的声音越来越大,你们就跟着附和,这种人简单来讲就是无节操,不过算
了,哪怕是这样,我们挺曹派也是愿意宽宏大量的接纳你,谁的人格是完美的呢?我们只
针对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伪圣人、道德魔人,不管你是台面上的(例:人渣文本)或是
台面下的。
  回到事件始末,我想曹锦辉自己都不知道,他给中职埋下一个逻辑炸弹,也给大家上
了一堂课,告诉大家什么叫做不可因人设事、公平原则、比例原则、法治精神、先罪后刑
.....等等,即使身上被贴上假球未遂犯的标签,他也没有放弃,假设他一开始就放弃了
疏于锻炼,让身材日趋肿胀变形,便也看不到现在重返小联盟、甚至大联盟的曙光,而之
后不管结局走向如何,哪怕他再次被 MLB 打回票,我也支持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作为一个
男人本应如此,即使受万人唾骂还是不能放弃。
现在尴尬的反而是中职了吧?从一开始封杀小曹就是因人设事
现在该怎么办才能找到台阶自圆其说呢?
对待小曹全面封杀,那对其他已被判刑的人、在基层棒球教球的人要不要比照办理? 
对待澳洲职棒用威胁断交流来处理,对待MLB大联盟要不要比照办理?
不管你们怎么做,都会落人口实,这是个教训,以后不要因人设事,留人一条活路走。
回到曹锦辉身上,其实我已经没什么多的可以说了,有兴趣的请去查我的一系列废文
我只想请大家回想一下,笑傲江湖,我想只要是台湾人,没看过这部小说也看过电影电视
剧吧?
当正派中人群起要刘正风和曲洋划清界线,断绝往来,甚至要刘正风诛杀曲洋的时候
刘正风的答案是:
“曲大哥虽是魔教中人,但自他的琴音中,我深知他性行高洁,大有光风雾月的襟怀”
二人合奏《笑傲江湖曲》既写音律,更述心声,刘正风从曲洋的琴音中听出了他的心声,
“因为心术不正的人,是弹奏不出这样的琴音的”刘正风认同了曲洋
我无意造神,但是可不可以这么说?不热爱棒球的人,是无法投出150公里快速球的
特别是遭到司法审判打击,彻底封杀将近五年,五年啊....老大
不打球五年之久还能维持这样的身手 
除了相信他对棒球仍有热情,我不知道还能做何解释?
而所谓的“坚壁清野,完全封杀。就像对抗某种致命传染病毒一样”
呵 真是笑话,有本事坚持立场,写信去大联盟抗议吧 那样我也敬佩你
作者: angryhwc (wc's good)   2015-01-10 00:20:00
恭喜发文获得 498 Ptt币
作者: smallliang (泡泡)   2015-01-10 00:23:00
热爱棒球,所以打假球。爱哪国的?
作者: andy0070205 (大奶怪)   2015-01-10 00:25:00
纯嘘有热情的话 当初为什么要答应打假球?
作者: yamitis (神已飞跃起来了)   2015-01-10 00:26:00
呵呵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5-01-10 00:26:00
.............
作者: kevinjeng (Mr.Kai)   2015-01-10 00:26:00
好棒的文章
作者: sativa (阿布)   2015-01-10 00:27:00
我开始相信你了
作者: ACERACER99 (BS)   2015-01-10 00:27:00
好笑的事还威胁澳职要中断合作...现在对MLB连声屁
作者: fanecerce (我是红袜+LAMIGO球迷!!)   2015-01-10 00:27:00
热爱棒球还是热爱冲撞???自己跟组头联络打假球来热爱棒球吗?爱钱比较多啦,热爱棒球个屁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1-10 00:30:00
爱棒球还是爱雨刷请的妞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0:33:00
中职该做的都做了 MLB签了反正我也不会支持曹 我也不认为他是真男人 只是像没头路的人只好回去做老本行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0:38:00
花粉:不起诉书就是起诉书,懂!?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0:40:00
这篇怎么没有 "我草" 原来你是挺曹派不是我草派
作者: testgmgm520 (西瓜汁)   2015-01-10 00:41:00
文章写的真好,不过还是要嘘
作者: PEACMAX (OHMYGOD)   2015-01-10 00:41:00
唉...逻辑诡异
作者: seven32 (一帆风顺)   2015-01-10 00:42:00
推 中职太烂 不打假球对不起自己
作者: dn464 (.....)   2015-01-10 00:50:00
中职根本自取其辱 曹锦辉 gogogo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0:51:00
不起诉书可以指明他主动询问,要说不起诉书不可信之前先问曹锦辉为什么不反驳这点?要是他从头到尾没做过这些,为什么要像犯错般默不作声
作者: abcd19901990 (Gallen)   2015-01-10 01:04:00
曹锦辉最棒了,明年MLB30胜拿CY、年度MVP带领道奇夺世界大赛冠军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05:00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啊 老大?如果是受到不公平的无端指控,他应该勇于和司法对抗啊毕竟他又不必面临刑责,不像其它确定犯法的需要用认罪协商+销声匿迹来换取减刑,他有的是本钱证明清白却是这种反应,这要怎么怪那些相信的人?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1-10 01:09:00
悲哀 中职迷要崩溃到几时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09:00
你说曹锦辉给中职埋下逻辑炸弹,那也得建立在中职封杀他是错的这点上,也许我该问的是,你认为有意打假球的
作者: HysTakuya ([SoniDuke]HYS)   2015-01-10 01:10:00
写的好 推!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10:00
人(不必是曹锦辉)有资格重返职棒舞台吗?再来是你认为曹锦辉是否主动询问并意图打过假球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11:00
楼上的K大,我帮忙回答一下喔,因为我也有类似经验。
作者: eric795 (tu)   2015-01-10 01:12:00
一下子回不打假球屁股被捅,一下子回哪个男人不爱冲撞,所以到底他是不是自愿的呀?然后其他没答应的怎么都没被捅哩?就你一厢情愿帮他解套吧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13:00
我被告过两次,两次都是不起诉。检察官在不起诉处分书里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5-01-10 01:14:00
大联盟敢用曹锦辉的话 Pete Rose也该进名人堂了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14:00
的叙述有部分真实,也有部分是不符事实的。就被告而言,反正都不起诉了,我干么还去跟检察官争辩处分书里的细节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15:00
我明白不起诉书未必全然正确,就算判刑确立也是一样,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15:00
叙述有误呢?同理,小曹在经过司法折磨后,肯定是身心俱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16:00
不然不会有误判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16:00
疲的,既然都不起诉了,我想心理上他应该也没那力气再去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1-10 01:19:00
你相信大联盟还是中职 答案显而易见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20:00
其实会回文只是好奇发文者是那一种支持者而已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0:00
他怎么抗辩,中职都不可能给(或还)他工作权的,也正因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1:00
为如此,他才会寻求向外发展,寻找新的舞台(工作权)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21:00
大联盟也有意图放水,永不录用的条文,原PO怎么看?中职不能还不代表他不能自清,他只要自清,反对他的声浪应该能减少一半(他如果真出来反驳,我会选择相信)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4:00
所以回大联盟舞台,且大联盟也另派调查小组调查此案,确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24:00
k大的问题在原po的文章也讨论过 因为是公众人物 并不像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24:00
但他所持的态度都是“往事莫再提”,要我怎么相信?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5:00
认曹的“资格”没有问题,这不也是曹自清的方式之一?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25:00
市井小民没被起诉的算了 如果当时能自清搞不好根本就不会被封杀 但如果询价、与组头交往过甚是事实 中职永不登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8:00
我更好奇的是,小曹五年前就算自清,去打劳权(工作权)的官司,而且还胜诉的话,依现在中职的“高道德标准”封杀状态,四球团也会“有默契”的拒绝他加盟的。不是吗?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29:00
录也是对的 至于MLB调查认为没问题我不觉得可以当作自清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29:00
若是,那小曹何必花费精神气力去打官司(自清)呢?往事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30:00
毕竟不同国情的认知都不同 自清应该是他可以直接打脸不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31:00
自清归自清,大联盟调查并不等同本人出面否认不起诉书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31:00
莫再提,或许是他对此事“最简单”的注解方式了。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31:00
起诉书内容非事实才算自清吧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32:00
不过我同意你说的,虽然不知道何纪贤和陈峰民是否有试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32:00
哎呦,退一万步讲,他就算出来自清,还是一堆人不相信啊!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32:00
若五年前自清且胜诉 那曹这系列讨论串应该是从五年前吵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33:00
过重返棒坛,但中职应该不太可能会接受任何卷入的人再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33:00
到现在了 搞不好某个平行宇宙真的吵了五年XD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33:00
这事发展到现在,最后势必就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34:00
问题是这个推论可能性多大呢?何和陈可是一直坚持自己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34:00
但拿不起诉书内容当黑函的人其实还蛮多的 所以我才会认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为了名誉要多注意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35:00
无罪的。有没有效跟是否出面澄清并不能绑在一起。曹锦辉应该不是那种会无视球迷观感的人才是同意,最后也只能自由心证了...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37:00
简单说,就在PTT棒球版做投票,假设小曹出来自清,否认当年不起诉处分书里有关他意图打假球的指控,请问各位版友相信吗?你猜投票结果会是如何呢?答案不是不言可喻吗?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41:00
是这样吗?我倒觉得这件事情没讲清础的细节太多,才会让支持者和反对的有那么多自行推测的空间这种情况下,不管那边都有能力将某个结果推论成他们的假设是对的,所以板上才会战这么久啊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1:43:00
最后就是各信其是罢了(推眼镜)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44:00
有足够证据能确定意图跟询价非事实 我当然愿意相信
作者: Kuokenken (8合1软胶囊)   2015-01-10 01:44:00
像大联盟说调查没问题,究竟是“未起诉所以没问题”,还是“完全不采信不起诉书”也不清础啊,但许多人就引此为“不起诉书无效”,这推论似乎有点太过方便了?如果不打算多释出些消息的话,也只能这样了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1:55:00
不起诉书是要生什么效? 当庭收押吗? 主词没搞清楚?罪证不足你要检方怎么起诉? 用魔女审判找条河川丢下去?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57:00
看过新闻道奇声明询问大联盟给的回应跟中职提供的内容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1:58:00
台湾说要学习英美法的无罪推定,但私底下还是习惯有罪推定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1:58:00
一致且当地媒体也有提到不起诉书内容有意图打假球所以MLB是看过不起诉书后做出的决定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0:00
有杀人意图跟杀人未遂 在法律解释上是不同的两件事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01:00
虽然没起诉 但有放水意图跟MLB的条款相牴触 我反而好奇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2:00
若网络上有人说要杀某官员,检方可以用杀人未遂去起诉吗?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02:00
美媒会怎么看待这事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4:00
英美法系就是讲求有效力判决 谁跟你玩魔女审判那套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05:00
k大的无效指的不是法律上的生效吧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5:00
今天除非讨论的是名人堂入选与否才有可能看风向当尚书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06:00
而是大众对不起诉书内容的看法吧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06:00
球迷把"不"起诉书当成起诉书来看也就算了 若联盟也一样等同把联盟的法盲点直接露给MLB看 丢脸丢到国外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10:00
所以只是把不起诉书传给MLB参考我觉得很OK阿 MLB自会判断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2:22:00
中职传了不起诉处分书给MLB,然后要求MLB不得与小曹签约结果被MLB“正式拒绝中华职棒盼履行禁令的要求”(报载)这不是打脸,什么才是打脸?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25:00
拿不诉起书去当作曹有罪推定的佐证 真的很有趣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2:28:00
一堆乡民也瞎起哄说小曹有罪啊,既理盲也法盲(摇头)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30:00
那不起诉书的内容怎么说 无罪是没错 但意图打假球 询价等事的确是踩到底线 现在最了解事件经过的也只有不起诉书 中职是针对内容永不登录 拿去给MLB说这是我们不录用的原因也正常吧 不是有罪否 而是他做了什么除非他出来反驳不起诉书有问题 (怎么又回到之前推文的问题了....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37:00
不起诉书说曾参杀人 讲了一堆最后不起诉 请问曾参做了什么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0 02:38:00
所以结论出来了啊,MLB认定,意图≠行为(因为没做)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0:00
没做 在台湾可以扩大解释成杀人未遂 只是没找到凶器
作者: donnyliu (刘小白)   2015-01-10 02:41:00
那MLB过去有放水嫌疑的被永久禁赛的怎么说? 其实MLB签曹我没意见 但怎么去解释之前的状况 除非MLB说其他联盟的状况我不管 那也拿他没皮条XD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3:00
又要拿快一百年前的美国司法系统来扩大解释?以前没科学鉴识之前,用口供就能让人上电椅 要不要也引用?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45:00
打假球是以道德为标准 就法律上曹锦辉没有违法的问题问题是在中职拿不起诉书的内容来做道德标准有瑕疵假设中职有自行调查 结果跟不起诉书一样 各位接受封杀吗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49:00
1997/9/10被起诉的第三波名单到现在还能掌兵符 你能接受?
作者: wayne200135 (军武王)   2015-01-10 02:50:00
推~挺曹派
作者: atana (在ana)   2015-01-10 02:52:00
你骗人 我在嘘种花时没看过你帮我护航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54:00
被起诉就封杀这规则可以既往不咎还有1997分水岭 你能接受?光是1997这个分水岭一被MLB查到 你联盟公信力就荡然无存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55:00
不能接受 那可以接受曹锦辉吗??如果你是质疑中职的公信力 那不管封不封杀曹锦辉都一样如果中职说小曹没问题 那就没问题了吗?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2:58:00
你不能接受但联盟接受了 所以至今还有人能踏在红土上当总A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2:59:00
反曹的人大多数也都认为 中职过去的事件处理的并不好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3:00:00
联盟光是对封杀的准则 在这十多年间就有不止2套的标准试问这样子的多重标准,要MLB怎么不去自行成立调查团队?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01:00
过去资讯没那么发达 1997年大概就是以报纸为主MLB调查ok 他们认为这样的状况没问题 中职也不能做什么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3:04:00
过去资讯不发达就算了 但今日视而不见就很可笑了1997年没处理掉的那一批 当初是怕中职整个收掉 情理法之后到今日,签赌案还是一而再再而三...之前精华区其实有收录最后一批的名单 后来被花粉砍掉了现在谁敢出具保证1997最后没砍的那批对后入球员没有影响?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09:00
刚刚上网查了一下 最后一批名单后来是不起诉不知道当时的不起诉书怎么写的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3:13:00
你可以去问问李英豪法官 最后一批有没有移送起诉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1-10 03:18:00
我查到的是他认为这批人有问题 移送给检方调查调查了很久之后 2005年不起诉处分 (没有放水没有获利)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0 03:22:00
你知不知道移送就是不予录用了?
作者: g0t24568 (LinBoy)   2015-01-10 05:36:00
我支持你,ㄧ个有热情的投手,加油!
作者: asd0112   2015-01-10 06:20:00
27人名单最后检方是行政签结的 ,连不起诉处分书都没有另大联盟调查小组是常设的,用来对中南美洲球员安全查核简单讲,曹有无意图放水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拿不起诉书就对他进行道德审判,失之公允,然道德瑕疵也有轻重之分中职可以永不录用他,但其他国家有自己的标准 尊重即可种花盟最可笑是拿自己的标准想去施压他国 这回踢到铁板
作者: Q12345Q ( )   2015-01-10 10:41:00
怎么有乡民把不起诉书 当作经法院判决?明明不起诉书动机意图作为 在法律上不具效力 也未经验证讲难听点 不起诉书的内容有给与救济权利吗 因为不需要
作者: bbuda (与神尾观铃一起玩)   2015-01-10 11:54:00
他品行高洁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5-01-11 11:39:00
写得很好,但有种叫做阅读障碍的网络疾病会抹煞你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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