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曹锦辉

楼主: gavenchiu (小光)   2014-12-29 21:42:19
※ 引述《s870317 (少林搭棚法师)》之铭言:
其他部分恕删
: 四、结论
: (一)就法律上来说,曹没打假球。
: (二)但是检察官写得很清楚,从头到尾他自
: 己就跟组头谈放水的事,一直谈一直谈
: 一直谈,还不停的冲撞,这部分曹粉总
: 无法护航了吧。
: (三)一个跟组头这么亲密,只想从中牟利的
: 人,最后不起诉是因为抓不到证据,这
: 种人还让他回来中职打球?当年差点倒
: 台的惨剧相信大家都还历历在目才是。
: 就因为我自认是个热血球迷,同时我也
: 有从事棒垒球运动,我知道在鬼岛要打
: 棒球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因此无法忍
: 受这种人来践踏我心目中最神圣不可分
: 割的一部分。
: (四)至于行文澳职美职,可以再讨论,看你
: 是基于尊重他联盟的立场而采取全面封
: 杀说,或是基于中职不住海边而认为给
: 人活路说较好。我只能说,阿多仔的价
: 值观能接受这种的是他们家的事,我不
: 能接受他继续在台湾的棒球环境下生存
: ,要不要全面封杀,我自己也没有定见
: ,静待各位版友提出看法,真理越辩越
: 明,海水退了就知道谁没穿裤子。
: 以上是个人浅见,还请各位先进不吝指教
谢谢S大分享的看法 小弟也有部分看法想和大家讨论 看了此系列文
很认同S大的看法 行文他国是必须的 但最后的结果应尊重他国职棒
若要弄到两国职棒从此不合作 说实在也太OVER
毕竟台湾职棒还没有大如美职的话语权 且对参与国本来就较少的"棒球"这项运动而言
本来就不是好现象 所以基于互动频繁的棒球盟国来说 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顺便说明这是他个人行为 不代表中职的风气皆如此
小曹很令人失望 在法律层面他确实没有犯罪 但是个人认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没有犯罪 不代表他做的事情就是对的 就可以被大家所容许
并不是一定要以超高道德标准来看待他 而是他的行为已经有违基本的"职业道德"
见了不该见的人 接受了不该接受的东西(至少目前我没听过曹事先不知道他是组头)
并且有板友提到球迷进不进场是球迷自己的选择 不该怪小曹
但很抱歉的是 小曹在法律上的确没有打假球 但他给我的观感已经和假球画上等号
因为我不知道他之前暴掉的那几场和未来可能暴掉的那几场 是真的还假的
若当初让曹继续打下去 曹如果真的是清白的 这些质疑对他来说也很不公平
虽然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 但是我身边确实有不少很久没进场看球的"前球迷"
他们不愿再进场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假球&对战组合太少
当然影响进场人数的原因有很多 例如:球队经营、球场设施
但即使没有任何的研究数据显示 我仍然认为假球对进场球迷人数是有影响的
甚至我认为如果没有任何的假球事件发生 以棒球人才济济的中职来讲
应该会有更多企业会想要投入
当初我也是曹粉 如同许多人一般对他加入中职充满期待
可是他在接受招待时 完全忘了别人对他的期盼
接受招待很不好 但是更不好的是招待他的人是"组头"
为何组头不招待你不招待他 要招待小曹 不是要跟我说组头之心只有小曹不知吧
况且他不是接受招待组头的第一人 有这么多先例(下场)给他看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 要如何要求别人来原谅小曹
再说一次 确实小曹在法律上没有犯罪事实 但光凭这点就让人难以接受
小曹并不是不打职棒就死路一条 转行大家也是乐观其成 并非各行各业都封杀他
而能不能回职棒 其实跟他现在的身手如何 真的没太大关系
不过借由小曹的事件 印证了目前台湾氛围 就是笼罩在信者恒信 不信者充耳不闻
只愿认同自己相信的部分 其他一概视而不见 谁也不服谁 很少理性的讨论空间
这才是最可怕之处 所以真相真的越辩会越明吗? 希望是!
作者: suzhou (☂☁☁☁☂)   2014-12-29 21:44:00
问一下 性侵犯的球员 该封杀还是给机会再回球场?打假球or涉及假球相关 被封杀应该 但性侵是否该被封杀?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4-12-29 22:53:00
所以性侵犯罪恶比假球轻微?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12-29 23:01:00
因为不会对球尻一下这样?
作者: precia (.....)   2014-12-29 23:10:00
单就"打棒球"这件事上 性侵犯的确比打假球者罪恶轻因为他的罪恶根本和棒球无关
作者: tonyho   2014-12-29 23:11:00
对别人不应该以高道德标准 再者要封杀可以五年前就封杀
作者: victor33   2014-12-29 23:48:00
大家都在曹曹曹 怎么兄弟当初知道有人放水不先说 干庄宏亮投到一半消失 后续一堆问题其实我也忘了很多事 总之当作买票看他们演戏 唉唉唉
作者: AwesomeLin (awesomelin)   2014-12-30 04:16:00
楼主观念正确.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4-12-30 09:43:00
那性侵犯不就要怀疑他会利用他的身份继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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