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看到今天这则新闻,让小弟想起自己身边曾发生的两个案例
小弟大学是打乙组的校队(就是人家俗称打健康的~)
当年乙组有个规定,就是高中有登录在硬式比赛前24强(?几强我真的忘了..)的名单
就不能登录在大学乙组大专杯的名单里面
而当年的大专杯南区预赛一开始也无风无浪没有什么状况
直到某个学校的左投手在比赛中丢出5局15K的完全比赛...
我们才得知该间学校里面有高中甲组球员
经过检举后该间学校就被取消当年资格
第二件是今年台北某个软式联赛
该比赛有明文规定不得使用18岁以下的球员参赛(我记得是有保险相关的问题)
在八强赛我们遇到了一个颇凶猛的球队(99年和信紫卡.俊国某个有腿的补手等....)
当时比赛时间已经到了,结果对方资格符合的人来不齐,一直跟纪录台说可不可以稍微延后
直到我方教练去抗议纪录组才勉强进行比赛
然后一上打完后我方抗议对方使用资格不符的球员,而该球员拿不出证件提供检查
裁判直接没收比赛宣布我方9:0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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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事的共同点在哪里???
被取消资格/没收比赛的球队都是因为违反竞赛规定,才会发生如此憾事
要参加比赛,不就是要完全遵守规定吗??
如果真的对规则有疑虑,在领队会议就应该要提出来讨论了
况且这是学生比赛,本来就是要以教育为目的,胜负次之
而教练在赛后的那番言论是在告诉自己的小球员规则不符用乔的就好吗??
那还要规则干什么??
规则不是不能挑战,但在比赛宣布开始后,就不应该再提出任何异议
这才是参加比赛的态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