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娄靖平/台北报导】
2014.11.02 02:58 am
中华职棒联盟前会长黄镇台7月底辞职,职务悬缺至今3个月,连代理人选都没找,已违反
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
黄镇台2012年3月接第8届会长,曾替中职带来连串改革,并催生冬季联盟、继续承办亚职
大赛,是球迷眼中最会做事的会长。
去年底黄镇台因亚职澳洲队球员遭利诱事件,首次辞职,但被常务理事慰留;今年7月则
因电视转播权问题,再度请辞会长。
7月24日黄镇台将辞呈寄给联盟副秘书长王惠民,并在25日对外公布,28日中职召开临时
常务理事会通过请辞提案。
黄镇台原本任期到明年3月5日,在常务理事同意他辞职之后,剩余任期还有7个多月,依
照内政部相关规定,必须在1个月内进行补选。
人民团体选举罢免办法第27条明订,人民团体之理事长(会长)、常务理事或常务监事出
缺时,应自出缺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补选。
若剩余任期不足6个月者,得自出缺之日起1个月内,依章程规定或由常务理事互推一人代
理,若未设常务理事,由理事互推一人代理。
在黄镇台去职后,中职虽数度召开常务理事会,也曾推举代理人选,但始终未能定案,会
长至今仍处“空窗”。
中职向来采常务理事合议制,会长仅象征意义,黄镇台接手,才开始强势介入会务。
有球团认为,黄镇台离职后,联盟运作依然顺畅,仍以常务理事来主导,不见得非要会长
不可,职务也可由4队轮流代理。
最近中职要开始审查明年度预算,必须召开常务理事会,但至今仍没有关于会长补选或代
理的消息。
中职需受相关法规约束,会长遗缺找不到人顶替,或许对联盟影响不大,但该有的行政程
序不能少,仍得尽速找到人选。
【2014/11/02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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