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棒义大犀牛队前捕手江子健去年5月与友人郭昶宏在KTV喝酒后,将一名酒醉的林姓
正妹带到摩铁摸胸并企图性侵,林女惊醒提告后,2人各赔25万元达成和解,台北地院昨
依乘机猥亵罪判江男7个月徒刑、缓刑3年,郭男则获判无罪;仍可上诉。
检警指出,被害人林女(28岁)身高约160公分、皮肤白晰、身材丰满。去年江男(25岁
)与郭男同赴钱柜KTV唱歌时,认识郭的学妹林女,当天林女喝太多醉倒,竟遭到江、
郭2人带到汽车旅馆休息,林女察觉胸部遭人抚摸而惊醒,发现江将正想动手脱她裤子,
当场破口怒骂,2人才载她返家,事后林女在男友陪同下报警。
江男坚称是林女主动亲他,但他愿赔25万元和解,郭男也已付25万元和解。法官认定郭男
仅开车载江男与林女到摩铁,未猥亵林女,仅判江男有罪。(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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