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oh991 (喔拉拉)》之铭言:
: 今天又有记者把陈峰民挑出来写
: 刚刚查了一下判决书
: 无涉及打假球的事或证
: 感觉就是被咬一口
: 被抓的人只要乱咬其他人
: 被咬的人 不止要放弃喜欢且赖以维生的工作 也要被万民唾弃
: 如果再有类似的事…
: 想好好打球的球员
: 谁敢当下一个跟球团检举的人!?
没办法了
以中职过去这种黑到发亮的记录
必须用最高规格的态度面对
就是知道陈峰民是错杀
也不可能会让他有回来的机会
何况又是老板对放水嫉恶如仇的队伍
对于这种事一定是无法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