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林伟信╱台北报导】
台湾高院对职棒假球案的判决结果昨天出炉,舆论譁然,不少因假球案伤心的球迷上网骂
翻,嘲讽承审高院法官“鼓励打假球”,为陈致远、张志家等涉案球员护航。对此,高院
合议庭无奈地表示,球员所为确有不当,但碍于诈欺罪属保障个人法益,在没有其他受害
人出面的情况下,依法只能单就球员诈欺吴健保等人部分量刑究责。
众多职棒球迷,昨天得知陈致远、张志家等球员获轻判定谳,纷纷上网痛批球员“你们对
得起球迷吗?”甚至讥讽“打完假球还有节目通告可上,超爽”“法官判那么轻,是鼓励
打假球?”
面对网友们舖天盖地的责骂,承审本案的高院合议庭审判长王复生、法官潘长生、郑富城3
人中,有人也是职棒的死忠球迷,对于打放水球的球员,更是深恶痛绝,但合议庭坦言,
难道“上诉驳回”,维持原判,让球员入监服刑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
合议庭表示,本案发生时,运动彩券发行条例尚未施行,在签赌赌客没有人出面指控的情
况下,陈致远等人只有诈欺吴健保、“雨刷”蔡政宜的个人法益,而诈欺罪本属5年以下轻
罪,要法官如何重判?
合议庭也解释,如果现在再发生假球案,依运动彩券发行条例加重刑罚规定,对于假球集
团、职棒球员,都可以侵害社会法益为由,不须被害人出面,即可依法予以重判,且并科
高额罚金。
合议庭说,张志家被蔡政宜要求打假球抵债后,面对放水球失败,蔡严厉质问,张无奈说
:“我已努力放水,但对手也在放水”,可见其当时挣扎,球员、绑球集团的量刑轻重,
实应考量再三,以符罪刑相当原则。
http://ppt.cc/c3w2
作者: levis2000 (心瓷) 2014-08-14 06:39:00
5年以下,不会判到最高刑期吗?判个数月而已
作者:
benson (库恩)
2014-08-14 06:54:00我已努力放水,但对手也在放水
作者: wuklean 2014-08-14 07:02:00
那你这样二审减半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作者:
bojatom (牛肉汤面)
2014-08-14 07:08:00最后一段逻辑很怪 大家都在努力放水 不就是蓄意的定义吗?努力放水为什么会被解读成球员也在挣扎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4 07:12:00事实是放水失败张说他已经尽力了,但法官可能认为那是骗组头所以叫在挣扎,心证就是这回事,法官写了算。如果没有被害人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4-08-14 07:13:00才1.2个受害人要怎么判到最高刑期?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4 07:14:00出来指证这在法律上就不是什么重罪,他们又是初犯,这刑度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4-08-14 07:14:00他是诈欺赌客,组头又不是诈欺球迷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4 07:15:00本来就是常态,如果这样就要判到最高刑期,那在里面的诈骗集团应该都是无期徒刑起跳了,法律不能对本质相同的事差别评价,运彩条例施行往后再发生也没这么轻了,不够的就从其他地方补起来吧。
"让球员入监服刑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 怎么觉得这句话..跟"把人家判死刑就解决问题了吗"有异曲同工之意法官大人..判入监是不能解决问题啊.但你轻判..造成的结果会更严重吧
作者:
TllDA (踢打)
2014-08-14 08:06:00法官又不是负责解决问题的 要解决问题找工程师阿话说为什么要赌客才有权益受损? 一般看球球迷没有损失吗?每半年都缴钱看棒球的耶 还是法官在影射我们没付钱偷接
作者:
eating (Try it)
2014-08-14 08:25:00问题你没告他们 所以被无视了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4-08-14 08:25:00可以维持一审判决,或是不得易科罚金啊这都是法官可以裁量的,既然法官都认为他们有罪了那在量刑上面是可以做到让他们进去反省一下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4-08-14 08:27:00一审法律适用部份被打枪啊5年以下是最多五年,那是至少五年而且要判到最多,也要情节够严重法院若会评情感就判最高刑度,那法院可废了直接公审就好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8:48:00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比较严重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00:00
看内文就算法条改了,以现行检法的思维,还是轻判
作者: together122 2014-08-14 09:00:00
有量刑基准这种东西。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01:00本来就还是轻判阿 诈欺违法赌客个人觉得应该免罚才对XD
二审就有可能猪脚面线了 你说呢重刑起诉→一审轻判→二审大逆转 马上猪脚面线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03:00
诈骗全国观众还叫不严重???明明可判五年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04:00全国观众并没有因为诈术交付财物给假球员阿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06:00
花钱进场看球的?买频道看球的?没有权益受损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06:00之前联盟有告过 那次联盟输了基本上没有什么权益受损的问题 不然比赛打的难看虽非假球也应该要退票才对阿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4-08-14 09:07:00也不用判到五年,其实只要不准他们易科罚金进去关社会上的怒气就会小一点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08:00那更不可能 第一监狱很满不需要收轻犯只为关个爽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4-08-14 09:08:00判刑六个月的,好歹进去关个三个月再假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09:00第二关半年对社会也没什么帮助 因为他们离开职棒再犯机率太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09:00
广大球迷权益受损跟球打的难看没有关系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12:00
犯五年以下可以易刑,受2年以下宣告可以缓刑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8-14 09:13:00我个人也是觉得诈欺赌客根本就是要判无罪 赌客被骗刚好而已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13:00
关进去还可以假释,我是不知道判4~6个月是在干嘛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8-14 09:14:00我觉得一般人都从被判刑度来看,而没从法院判决理由来看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14:00
感觉当成一般个人诈欺初犯,无言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15:00球员是一般个人诈欺初犯阿 有问题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16:00就法院认为没必要阿 为什么要呢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17:00
哪里一般?透过电视打假球很严重好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17:00如果在别的案子像黄世铭关说案 洪仲丘案那些判半年的不得易科我还觉得有点道理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4-08-14 09:19:00能不能易科罚金其实有点看法院心情,之前也有判决看过很小的纠纷,因为被告态度不佳,法官就不给易科罚金或是可以缓刑的但不给缓刑宣告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20:00
奇怪?你不是说杀人很严重,洪案怎判半年?
所以在法律精神,如果能罚钱就罚钱处理掉,是这样吗?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4-08-14 09:21:00而且我记得以前连续犯条文是可以加重其刑的,但是还是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21:00因为洪案最后是过失致死阿 你觉得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22:00不太清楚法院是否有就一审事证重行调查 还是只是解决法律适用问题 因为打球赃款都是给现金其实金流很难抓没直接证据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8-14 09:24:00打球赃款都是给现金其实金流很难抓没直接证据+1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25:00
给现金哪里难抓?014、消防局的还不是抓的到
作者: auditor (= =") 2014-08-14 09:26:00
台湾法官不意外 推动陪审团制度吧!!! 台法已经丧失公信了
作者: catalase (不停的冲刺) 2014-08-14 09:26:00
现在那个犯罪会傻到汇款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27:00呃 打假球的赃款很多都买车买房买小姐用掉了 不太会放在办公室舍不得用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8-14 09:28:00
法官都判完了...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09:28:00台湾被一群不在乎判决对社会影响力的法匠荼毒很久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29:00而且球员又不用申报财产XD像李濠任穷的要死又没签约金突然买了个房子谁都会觉得怪但你没有抓到组头交付的话你也拿他没办法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40:00人民期待好像不怎么强烈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09:41:00检调大多用监听掌握情况 但前阵子又修法大幅限制监听 台湾对坏人保护周到的程度令其他国家的罪犯很羡慕啊!
限制监听可以连结到对坏人保护周到。刑事诉讼法都要哭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46:00那没有一定标准 看人民要牺牲自由到什么程度来保障治安XD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09:49:00法匠们知道实务上限制监听已影响办案的状况吗?
楼上知道过往监听票申请叫做看找哪个法官申请=必过嘛如果这是你想要的社会 欢迎来到大监听时代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09:55:00说真的如果检警办案技巧只剩监听的话那蛮可悲的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09:56:00我赞成监听票由法官把关 某人是爱脑补还是国文程度太烂?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8-14 09:57:00
监听就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啊
拜托 先提出限制监听的人是谁阿 去查一下修法前是怎么运作的和修法后的改革在来说谈是不是保障坏人好嘛说不在乎判决对社会影响力的法匠是你 可以去google诈欺罪的构成要件好嘛 不然我被空谢恶搞球队欺骗感情告
他诈欺你觉得会成罪 这次案件就只能适用诈欺罪阿 被害者人数检察官就只说出这么多人阿 最后怪法官只能这样"轻判" 难怪台湾的法治普及教育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0:16:00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4 10:18:00法匠?如果觉得这种判决是法匠不妨努力的去考个司法官,看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0:18:00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10:20:00其实我觉得连诈欺都很牵强XD
TO:某L 开始查资料是好事 总比空口说白话好 不过你除了查新闻以外 拜托你去google新旧法可以声请通讯监察的罪名 在来质疑说会造成办案困难好嘛。 过往的声请方式最有名的叫做选法官声请 都会google新闻了 可以查一个叫周占春的法官是怎样给通讯监察书的。 拜托 如果连
作者: yangch (秋天别来) 2014-08-14 10:39:00
伤害球迷幼小的心灵应该一律死刑
三年以下的罪都要声请通讯监察 检警机关的办案能力也低落了吧
作者: v32767 (..) 2014-08-14 11:06:00
球迷情感受伤唯一死刑啊 球迷好棒好伟大耶
期待司法解决假球问题?笑了 司法根本没这么万能好吗最近看假球判决的反应 台湾社会还真的欠缺法治概念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1:19:00某f不用跟我讲这么多 实务问题刑事警察局 调查局 法务部绝对比你我更懂 没实务经验的人还是别嘴太多
来证明我对实务有基本了解吗 不懂不是错 但不要讲不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1:32:00你有没有先把第一篇新闻(特别是倒数第二段)看完?你在检调单位做过事吗?
赢就放大决吗 安安 拜托去查一下司改会是怎样的机构好然后其实对一名法律系大四生有做过相关专题的 这都是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1:44:00诈欺、山难、协寻人口、自杀等案件都需要透过追踪通话纪录
基本常识好吗 至于人民法感不能超过法律规范啊 不然就
作者:
lingjj (观察员)
2014-08-14 11:46:00才能找到这些人 你一个没实务经验的人笑检警这种小事也要通讯监察 让人觉得嘴__太大
你要不要看一下通保法的适用范围在来跟我讨论好吗 组织犯罪可以声请通讯监察 但山难失踪自杀是什么犯罪有问题也是个资法吧 然后说不赢只会放大决实在不是好的讨论态度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8-14 12:04:00越讲越离奇X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14 12:11:00那两个犯后态度这么烂 第57条都没在用喔XD
作者: fosil (→ grop:来点会的 科科) 2014-08-14 12:57:00
Fuxk. 球迷进场没受害? TMD法官
作者:
supetaco (没有调味料的章鱼烧)
2014-08-14 13:17:00某L根本被检调机关唬了 谁说那些情况不能调通联?还讲得自己好像超有实务经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