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 陈致远等前球星 今二审定谳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备受瞩目的中华职棒第五次假球案,一审
依诈欺取财罪判陈致远等多位前中华职棒球星1年以上徒刑,高等法院今天将
宣判此案,若球员仍判有罪或驳回上诉,由于这是二审定谳案,将有球员须为
打假球入狱。
这起引起国内、外关注的打假球案,一审时被判打假球的知名球员,包括陈致
远判2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350万元,张志家判2年2月、并科罚金300万元,蔡
丰安则被判1年、并科罚金200万元,引起社会譁然。
重要被告还有涉赌组头“雨刷”蔡政宜,被判3年10月、均可易科罚金,且并
科罚金1000万元,台南市议会前议长吴健保被判7年徒刑、并科罚金1000万元
最重。前中信鲸球员曾汉洲,因涉嫌帮助吴健保恐吓球员,一审被判4年徒刑
,是判最重的球员。
高等法院审理时,陈致远、张志家、蔡丰安等人都否认打假球,只有组头蔡政
宜认罪。
法界指出,多位涉案球员被依刑法第339条第一项的“诈欺取财罪”起诉、一
审被判刑,依规定是二审判决定谳的案件,高院判决他们无罪的可能性相当低
,如果是判决有罪且是6月以上徒刑的话,将须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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