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日WIKI看陈伟殷的资料(没想到日WIKI对陈的撰写不输中文WIKI)
陈伟殷跟金莺签下了3年+第四年选择权的合约
因为我不太了解选择权 上网翻了一下新闻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28000646-260111
这一篇有写到关于球团方面的选择权:
包括2013及2014年合计先发56场或投出360局,2015年薪将自动调整为600万美元;
若没有达到上述条件则2015年薪475万,或金莺可用37.2万美元买断合约。
我看选择权好像分为三部分 球团方 球员方 买断金
球员方似乎很少有选择权?
依目前的成绩跟援护率投下去 我觉得陈明年应该有475万以上 甚至600万的身价
但是目前陈两年的局数加起来是255局左右 先发43场
看来是很难达到600万的标准
假设有球团愿意用更高的价格签陈 陈有办法买断这合约逃脱吗?
如果没有的话 那陈等于是明年还要用球技证明自己 才能拿到肥约了
PS:我发现新闻那段是抄棒球维基馆 一字不漏 复制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