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的内容是什么出来之前,我觉得至少有一点是中职非常吃亏的:诉讼资源。
商业上有时候就是不想履约,管你有没有理由就是先主张你违约,反正我先不履约,
开始停止付出跟成本,看你要告我给付违约金还是要要求继续履约等等之类的,再来
说吧,真的告了先不说实体诉讼成败如何,光是你投入诉讼需要的费用,就是个很大
的考量。
举例来说,如果中职要起诉主张请求履约的20几亿,以台湾的诉讼费用计算,至少光
缴给法院的裁判费用就要2000多万,与其说MPS掌握了多好的解约理由,就是知道中职
银弹不够打不起这种官司,说不定才是真正的胜算,这边都还没加上律师费;当然一
般商业合约有些会订有仲裁条款,减低争议发生时的纷争处理的程序上费用,但不管
怎么说,这场仗确实有些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