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基迷不爽睡觉被拍 告大联盟竟求偿3亿
记者陈浚锜/综合报导
有时球球赛无聊,打个瞌睡是很平常的事,若被拍到糗样还被嘲笑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一
位名叫瑞克特(Andrew Rector)的洋基球迷,4月13日基袜大战被ESPN拍到他在打瞌睡,不
仅被主播揶揄,还被大联盟官网节录影片,他相当不高兴,决定向法院提出伤害名誉的告
诉,求偿金额高达1千万美元(约新台币3亿)。
26岁的瑞克特4月13日在洋基球场观看比赛,才4局就不敌睡魔,坐在座位歪头梦周公,刚
好被镜头捕捉到,还被主播与球评一直开玩笑,这段画面后来也被大联盟官网节录下来供
人转载,其他球迷看到之后不断人身攻击,让他非常不爽,决定对大联盟与ESPN提出告诉
。
可能是瑞克特太生气了,不仅要向害他被笑的人讨回公道,更提出高达3亿元新台币的赔
偿,瑞克特表示,事后甚至还有人笑他“这个胖牛仔一个人要坐两张椅子”,这句话让他
无法接受。许多人对瑞克特的要求感到不可思议,认为捍卫名声人人有权,可是求偿天价
恐使他的控告失去某种程度的正当性。
过去曾有许多球迷在比赛时做不是看比赛的事,难免引起镜头注意,这回瑞克特以睡觉的
方式在ESPN全国联播打开知名度,却是以负面开始,心里很不是滋味。大联盟与ESPN目前
已经接到讯息,并且了解案情及瑞克特的需求,不过目前影片并未被撤下。
不过也有人指出,球员也是表演者,观众在比赛里睡着,对于卖力打球的选手也是很不礼
貌的事,ESPN主播当然明白指出“这不是你睡觉的地方”,还讽刺他说不晓得贝尔川
(Carlos Beltran)击出全垒打的时候他在做什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08/376059.htm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07-08 11:19:00媒体暴力真恐怖
让我想到上个月有位球迷也一直被大家笑!! 抠连~~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07-08 11:21:00日向小文:
作者:
INNBUG (最纯洁的杰)
2014-07-08 11:23:00可以求偿啦,被笑真得蛮可怜,但金额也太高吧XDD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7-08 11:24:00
3亿....美国警察打人也赔不到3亿,但赔我,我可接受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08 11:25:00这应该要告嘲笑他的人吧....还是说以后要规定不能拍观众
作者:
porten812 (节能.减碳.发优文)
2014-07-08 11:25:00基迷不用太意外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08 11:26:00因为大联盟没有取得观众的肖像权?
作者: atn1010 (Cheers) 2014-07-08 11:27:00
洋基最近的比赛那么难看 睡个觉也是合情合理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4-07-08 11:27:00应该是名誉....不过数字喊爽吧,他老兄名声这么值钱?XD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08 11:27:00否则如果说放上他睡觉的影片害他被骂是放影片的人的错,那假如有演员表现太烂被骂,演是不是能去告片商或是导演
作者:
INNBUG (最纯洁的杰)
2014-07-08 11:30:00演员是自愿的阿,他老兄不是
作者: yces3108 (Deus ex machina) 2014-07-08 11:30:00
演员是演给观众看的 睡觉那个又不一样
听说该场是“4月13日”的比赛 还有NY在那个主场基袜战赢了三场 到处看得到典型无所不酸却一秒曝露自己思考和观察等级的角色真的满有趣的…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08 11:32:00所以说要问大联盟有没有公布观众影像的权利阿
应该和被拍及肖像权无关 当你买票进场时就视为应知且同意该比赛有转播 并可能会上镜头 就如被界外球打伤几乎没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08 11:33:00如果大联盟能放影片的话,应该去告骂他的人,而非告大联盟
作者:
QUIBECK (☆荣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08 11:33:00想要赚钱的肥宅
判赔过(事实上上世纪50年代巨人球迷到现在MLB是没成功过 只有台湾司法会判赔)
作者:
notea (QOO)
2014-07-08 11:34:00几十万 应该有机会 3亿有点难
不过确实 想要有更高胜算应该去找侮辱攻击他的乡民而非电视台会较有机会
作者: MessiWang 2014-07-08 11:38:00
这社会真病态 告人居然比努力工作还好赚 难怪一堆讼棍整天想钓鱼
这个胖牛仔一个人要坐两张椅子...被影片钓到了去告他吧
作者:
kao14 (科科)
2014-07-08 11:42:00想红跟想钱想到疯了
作者:
THKLuga (流河涛)
2014-07-08 11:43:00别傻了 大联盟多有钱 请几个律师团就干死你了
作者:
QUIBECK (☆荣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08 11:45:00不过美国人真的很喜欢告人 XD
作者:
cdpicker (阳光、沙滩、比司吉)
2014-07-08 11:47:00美国不意外,一堆律师抢著帮他告大联盟
也是没错 也许他真的只是个刚好缺钱的胖宅+讼棍 但那又如何 该有的权利观念还是要保护 毕竟他花钱进场打个瞌睡也没有义务要被散布全国+大量人身攻击XD
我也有在空荡荡的台北旧球场躺平睡觉 因为真的无聊主要是主播的揶揄让他觉得受到侵犯吧单纯拍摄应该还好 但可恨的旁白就没必要了
作者:
ko74652 (Reese lin)
2014-07-08 12:03:00干 我要买机票去美国赚钱了
作者: alfonso4546 (阿C) 2014-07-08 12:05:00
取笑别人的身材并不幽默....
作者:
hipponi (熊吉)
2014-07-08 12:07:00告的好啊, 放官网公开处刑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4-07-08 12:08:00小文要发了
作者:
QUIBECK (☆荣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08 12:10:00被主播酸 被全国知道是很惨啦 不过想要人家赔这么多 很难ESPN也不是吃素的
人家为自己争取权益 倒是台湾奴性只会嘲讽本来镜头拍拍带过就算了 硬要制造效果
作者: bb5678 (黑米) 2014-07-08 12:32:00
鸡迷 完全不意外
这种事就可以向法院控告 要求电视台公开声明道歉就可以解决 其他人流言恶意中伤的另案再告 求偿到这种金额本来就是想趁机ㄠㄠ看 早就已经失去了比例原则了
是没错 但这本来就是司法给予当事人的权利 事实上所有案子本来就都有“趁机凹凹看”的成分啊 不管哪国什么例几乎没有其中一方要多少就全判给他的事 他当然就算赢也远不可能拿到这数目
那些酸酸,等你被拍上镜头让后被主播跟其他人嘲笑就别来哭。 这段明显超故意,镜头一直带,主播一直嘲笑
作者:
ekong (飞过来又飞过去)
2014-07-08 13:20:00这个案例要拿到十分一的机率是满高的
要告当然是告大财团大老板 告那些骂他的市井小民干啥大财团动不动都几百亿在出入 赔几亿也不太痛不过当然不可能真的判三亿给他啦 结果大概几百~千万
作者:
kevin91 (只发费文)
2014-07-08 17:02:00这样让你赚1000万 底下在打球的一堆一年还赚不到这个钱
作者:
pkp (二年了 过得好吗)
2014-07-08 21:37:00比赛太难看,才睡着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