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dgets (小玩意儿)》之铭言:
: 记者欧建智/综合报导
: 博斯有可能改变主意,下半季继续转播中华职棒。博斯母公司华人卫星电视台执行董事葛
: 树人表示,询问过律师意见,所签备忘录具法律效力,正与律师研究,下半季也有可能继
: 续转播。
: 但他在3日上午询问遗律师意见,律师认为所签备忘录已具法律效力,葛树人表示,上午
: 与律师研究备忘录的内容,下午会对是否继续转播中职进行说明,当然也有可能会再继续
: 转播中职。
: http://tinyurl.com/ogabnp5
: 心得:博斯转播起死回生? 汤圆搓好了?
看民法153的规定是说
当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无论其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
当事人对于必要之点,意思一致,而对于非必要之点,未经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约为成立,关于该非必要之点,当事人意思不一致时,法院应依
其事件之性质定之。”
即使是备忘录,也是有部分是意思表示且一致的吧,至少在必要之点会说清楚
不然签备忘录干嘛,再者,备忘录的效力虽不如契约效力来的全面和有力
但我国与其他国也常常有签备忘录来当做运作的基础
(也跟国际现实有关吧,不然直接签更正式约的就好了)
或许是当时MP太过有信心,拖过头所致吧,不过这也是MP 和 博斯的事
身为中职基本教义派..我自已的看法是,这件事最大的责任应该是
MP无厘头的做风,和博斯自已发展不顺,就想找中职来补贴一下有关
但会长太过单纯看待这件事,还有要引进何方势力时的考量,
我都觉得有待改进
希望下半季博斯播完后,就放他们走,之后的合约要更谨慎点
更要小心和MP的合约,因为有种靠不住的感觉,毕竟他们这笔这么大条,
中职要想真的把这条赚完,感觉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