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新闻,看到后来实在是越看疑问越多!
1,站在职棒推广的角度,多元的平台与管道,小弟私心认为黄会长这样做并无不妥,
有些乡民说:中职要吃又要拿,拿了钱连网络转播都不放过,回过头看看这次世足,爱尔达与年代的纠分,转播的平台划分,给你有线类比讯号转播权,不代表我数位电视的转播权也要给你.
况且当网络转播权与mod转播权都落在同一家.这情况会比较好吗?
2.电视的收视群与cpbl的收视群,小弟各人认为跟本不互相冲途.在我的认知内,mod或第四台的转播,是给已经在家或是能长时间观看的观看群。
而cpbl tv,则是给像出门在外,或是正在移动,或是搭交通工具,无法长时间待在电视前的人另一选择,不可能家里有电视转播,我还用电脑或手机看,因为那爽度可是差很大.
不知道大家的使用习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