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选秀制度大致上就是参考国外,
每一年赛季的最后一名可以优先选状元。
但是也常常会发生球队进补状元之后,战绩依旧没有起色,
结果连续N年垫底,连续N年跟别人抢状元,
这样对状元来说是不是蛮不公平的?
本来有机会养成很优秀的选手,
结果因为被只想拼连续N年垫底的球队选走,
如果这炉主又没有好好规划重建的计画,
选了状元就当即战力过度使用,很快就玩坏了,
结果就变成恶性循环,黑洞永远补不起来不说,
对国家队的战力也是一大损失
(例如几年前的兴农就是这样)
选秀制度是不是应该要对连续垫底的球队有一些处罚才对?
例如某年有第一顺位选秀权,隔年必须至少上升一名之类的,
或者是胜率至少要比前一年提升,否则越补强反而体质越差,
这实在有些违反选秀制度鼓励弱队变强,所有队伍实力变得更接近的精神,
有机会在未来加入类似的规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