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棒公告:
联盟严正驳斥 义大犀牛吴董事长和谢领队的言论
一、
中华职棒大联盟所有的年度财务报表,均经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依“会计师查核签证财
务报表规则”及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规划并执行查核,之后再通过监事会审核。依照“社会
团体财务处理办法”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联盟之收支决算及现金出纳情形允当,帐目清
楚透明。也因此,联盟在此严正驳斥,义大球团吴董事长和谢领队所发表之“联盟帐目不
清”(5月17日媒体引述)一事。
另,联盟之所有募款,均由联盟开立收据后,再由捐助人直接将款项汇入联盟,全部移做
联盟公务之用,帐目完全透明,在此一并说明。
至于5月15日联盟召开常务理事会,主要是为了让各球团了解,联盟举办规章规定赛事
所需之例行性费用(注),近年已经不足。会长在常务理事会中,就明确表示联盟例行工
作经费不足已非短期现象,选择这个时间点提出此问题,为的是避免财务问题持续恶化,
造成下一任会长困扰;至于今年是否一次补足、分年增补、甚至不做任何增补,联盟均可
接受;联盟也会持续过去两年的作法,对外募集资金填补今年的不足。
注:
规章规定之赛事含热身赛,明星赛,一、二军例行赛及总冠军赛。(不含中职古巴赛、世
界棒球经典赛暨亚锦赛之中华队组训、亚洲职棒大赛、冬季联盟。)
联盟于5月8日将会议相关资料寄送各球团,5月13日义大球团要求将过去三年之各部组人
事经费及一般经费分开陈列,因时间有限,联盟于5月14日先行初步回复,并于隔日会议
中正式提出相关资料。
期间,联盟亦注意到,在部分折旧项目及已支付的退休人员未休假薪资未列入,另应球
团要求增列预估收入,再加上调整今年预算部分科目之细项,一并于5月15日正式会议时
予以补正,并于会中当场说明金额异动之原因。
二、
5月17日媒体报导,义大谢领队表示早于4月28日就与联盟通过电话表达同意博斯之合约
。经查,4月28日联盟未有任何同仁接到义大球团谢领队来电。
4月25日联盟将博斯合约寄给四球团,中信兄弟随即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同意。5月1
日统一7-ELEVEn及Lamigo分别以短信回复同意。
5月2日下午,联盟秘书长去电义大谢领队,谢领队回复目前仍由法务确认中。稍后义大
球团行政管理室谢政言经理致电联盟国际部杨副组长,表示谢领队将合约交由其检阅,故
来电询问合约相关问题。
5月6日下午,义大谢领队致电联盟秘书长,表示合约大致没有问题,但还有小部分需确
认。此后联盟未再接到任何义大球团来电确认有关博斯合约事宜。
三、
有关义大球团之前针对MP & Silva合约订定过程之言论,特此一并说明如下:
1月17日联盟于常务理事会议报告转播权洽商进度及爱尔达、纬来与MP & Silva之报价
后,即与MP & Silva进行前置作业,并于1月21日将合约草案送交四球团。
1月23日约晚间八点球团代表与MP & Silva代表开始协商,球团出席代表有义大球团吴
承璋董事长、谢秉育领队,统一7-ELEVEn球团苏泰安领队,Lamigo球团刘玠廷领队,中信
兄弟球团陈正宏领队及中信法律顾问;MP & Silva代表有Lee Beatrice、赵守显、张伟三
位。期间联盟人员于会议室内列席,未参与协商。协商会议至24日凌晨四点止,双方未达
成共识,MP & Silva代表先行离去,各球团代表及联盟人员也在之后陆续离开。
24日稍后,义大球团谢领队主动致电会长,请会长帮忙联系MP & Silva,表示合约中只
要某条款再增加文句补充,即可同意签约。24日下午联盟再邀集MP & Silva人员,至联盟
进行文句上的补充,当日Lamigo、统一7-ELEVEn及义大球团皆完成签字,中信兄弟则因领
队于外地执行公务,至25日上午完成签字,合约正式生效。
公告来源: http://www.cpbl.com.tw/info/newspage.aspx?a=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