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辉:知她已婚 选择默默离开
【联合报╱记者范振和、徐庭扬/花莲县报导】2014.04.15 03:07 am
曹锦辉与前女友潘小均的感情纷扰延烧;潘不满曹指她曾有一夜情及“小王”,昨按铃控
告曹涉嫌侵占与诽谤;曹表示,他会在法庭上说清楚,讲到激动处,潸然落泪。
潘小均昨日下午由律师陪同,到花莲县地检署按铃控告。她戴着口罩,掩饰一脸的疲惫。
潘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也很不好过,希望事情早点落幕。
潘小均说,曹锦辉前天公布录影带的谈话,对她的名誉造成很大伤害,她对于曹领走她的
存款、指她有第三者、曾与他人发生一夜情等,控告曹涉侵占及诽谤。
记者问:“你还爱他吗?”潘小均低着头,轻轻的摇了一下,若有所思的眼神飘向远方。
曹锦辉得知被前女友控告,昨日傍晚出面驳斥说,他与潘一起住、钱一起花,提领廿八万
元是还给当初周转给两人开店的友人,这点友人可作证,“怎会是卷款不知去向?怎会是
侵占呢?”
曹锦辉表示,他指潘女有“一夜情”、“小王”是有证据的,他会在法庭说清楚。记者问
他是否会反告潘女,他表示会与律师研商,又说不排除透过友人大事化小,“我不想告她
呀!”
他表示,去年暑假他才得知潘女已婚、有小孩,对方说会设法解除婚约,他同意给彼此机
会,“我想试着原谅她,但实在没办法!”生活中逐渐产生了磨擦。
曹锦辉说,潘希望继续开店,继续维持彼此关系,但他没办法,去年十二月选择默默离开
,牛肉面店留给对方,他自认仁至义尽。讲到激动处,他流下强忍的泪水。
卅三岁的潘小均结婚多年育有一子,由于多种因素与丈夫分居两地。二○一一年认识曹锦
辉,两人随即交往一年多,由于两人感情稳定,潘女也在去年与丈夫离婚;她表示,曹锦
辉交往时就知道她已婚。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6132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