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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告 曹锦辉掉泪盼和解
(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14日电)前职棒球星曹锦辉前女友潘姓妇人今天按铃控告曹锦
辉诽谤、侵占;曹锦辉则希望能试着和解,后悔昨天发言太冲动。
曹锦辉于民国101年11月与潘女在花莲市合开牛肉面店,两人感情生变,互指对方有第三
者。潘女还拿出存摺,指曹锦辉未经她同意领走约新台币28万元存款。曹锦辉也指女方欺
瞒已婚身分,并另有第三者让他很丢脸,把共同经营的店送给女方,选择离开。
潘女下午在律师陪同下到花莲地检署按铃控告曹锦辉诽谤、侵占;她说,曹锦辉一派胡言
,要求司法还给她一个公道。
随后,曹锦辉在友人劝说下出面回应表示,当初拿出60万、70万元和潘女共同经营这家店
,是最大出资者,所有的钱都是用在店里面。由于和女方感情走不下去,但仍希望好好经
营店,所以同意女方去贷款;然而女方无法将感情和工作分开,于是决定放弃这家店。
“最生气的是女方在网络上贴不实的事”,曹锦辉说著忍不住眼眶泛红掉下泪来,对于昨
天情绪性发言,觉得自己太冲动,并希望事情不要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