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引退 “张家浩条款”扼杀球员职棒路
记者许雅筑/综合报导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9/321402.htm
今年初自请离队的沈福仁,28日中职联盟公告为任意引退选手,根据规章,未来沈福仁若
想重返中职,必须先回到母队义大犀牛,再透过释出或交易,才能转到别队。新成军的台
南市成棒队,28日公布录取沈福仁。
2010年5月31日,联盟通过“任意引退球员及申请复籍规定”,又称“张家浩条款”,规
范球员任意引退后,60日内及该年度不得提出复籍申请,若要复籍,得经原球团同意及联
盟会长裁决,且需透过释出或交易才能转到别队。
这项条款起因于2009年兴农牛张家浩自请离队后,效力威达超舜成棒队一年,2010年重返
职棒加入La New熊队,联盟为避免球员不愿留在原球队,以引退后复籍方式加入他队,才
订定这项条款。
去年季中,余贤明也“被迫”提出任意引退,当时他向犀牛球团提出希望被交易或释出,
但都遭拒绝,球团只接受他“任意引退”。在现行任意引退制度下,余贤明要重回职棒投
效他队,可说是难上加难。
当时余贤明并未向球员工会提出申诉,球员工会发言人赵子维表示,联盟虽没有违反规章
,但制度有疏失,希望未来球员任意引退后若要复籍,不需再经原球团同意。
现任中职联盟会长黄镇台曾指出,已邀请了解外国职棒的律师组成团队,讨论建议改善联
盟制度的大纲,他构想中的内容很广,包含薪资仲裁、自由引退及球员交易等,若4球团
及球员工会都对大纲达成共识,大纲便能化为制度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