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华职棒/球员薪资仲裁 最快年底上路

楼主: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01-23 21:09:12
: 推 Archi821:之前就有仲裁制了,而且兄弟其实说过不怕仲裁 01/23 19:08
: 推 Archi821:不一定啊,因为除了兄弟、林恩宇和林恩宇经纪人没人知道 01/23 19:13
: → Archi821:合约怎么写的。至于仲裁制是因为很少球员去申请才会误以 01/23 19:14
: → Archi821:为没有。 01/23 19:14
: 推 Archi821:那个我知道,我只就制度有没有做讨论 01/23 19:18
: 推 Archi821:你应该要问李文彬才对 01/23 19:37
: 推 Archi821:他只要改成写在合约里就好 01/23 20:21
没有仲裁法跟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上效力的“仲裁”就没有意义。
仲裁制度的好处在于他相较诉讼更简便、对立性也没这么强,而且“结果双方都要遵
守”、跟确定判决具同一效力,不然你辛苦经历完一个输方可以不服的仲裁制度,谁
会想要用呀?
现在很多的球员权益没有充分保障的源头,其实在于薪资与表现不对等。
今天如果你没有办法再压低一个明星球员的薪资,那你会不会想说在他还只是有潜力
的时候,早点换复数年约,好避免到时候薪资仲裁出来的结果超乎你想像?那当球员
的薪资,有了与他表现相应的水平时,当球员受伤你薪水还是要照给时,球团会不会
找方法来避免自己付出的薪资受损?较为良善的保险制度油然而生。同样的,当一个
小资本的球团因为球员仲裁后无法承担他的薪资时,会不会选择在他薪资暴涨前,交
易换来更符合球团经营结构的战力或球员?自由球员也是。
仲裁绝对不是这段时间黄会长才想要修的,就像很多人说的,仲裁对球团几乎有弊无
利呀?但重点是,黄会长当然有除了仲裁制度以外的利益,可以提供给球团。讲夸张
一点,每年8000多万换个仲裁制度,划不划算?
作者: cooldogy1973 (杰克)   2014-01-23 21:12:00
划算!!如果8000万确定入袋,到时换个会长更划算…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4-01-23 21:31:00
赚一次就换也太短视近利...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1-23 21:37:00
一楼突破盲点XD
作者: hornet01   2014-01-23 21:49:00
如果这些老板都是一楼的这种短视的想法 那也无法了...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01-23 21:55:00
基于我是一个做纪录的人,有没有效不干我的事
作者: lkkwing01 (温柔翅膀儿)   2014-01-23 22:31:00
一楼说的很有可能 一次就签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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