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象昨日已召开记者会的确定以四亿卖给华翼
而中信金控也确定以四亿买下未来10年兄弟象的冠名权及广告
所以在法理上是两个交易案同时宣布囉?
1.兄弟象并未解散 只是把经营权卖出去(负责亏钱的) 洪教主再也不用烦恼每年的四千万亏损
但经营团队转入华翼公司 所以基本球队变动不大
2.是真的卖了 这十年只是缓冲期 以后中信还是有可能因亏损等其他因素撤掉广告
把烂摊子丢给华翼
重点来了 这四亿元应该是由华翼要再转交给兄弟象洪教主
公司本身只是最近成立的新公司 转交后公司本身基本上没有钱?
球队目前开销从哪来? 可以逃过金管会的法眼吗?
还是洪教主还是某种程度上的拥有球队 这四亿元够他再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