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ytalen (COROLLA Driver)》之铭言:
: 在中信入主兄弟后,是否应该全面开启 现代化职棒的改格
: Ex:
: 1. 缩短自由球员行使的年限 (个人觉得6年颇恰当)
: 2. 旅外球员应可享签约金 (原先规定没有 非常荒谬)
: 3. 明定不需选秀的旅外选手条件
: 4. 增加二军场次
: 等等 大家还有要补充的吗?
FA年限个人认为没必要改.9年很合理
可以改的部份,个人认为应有下列几项
1.伤兵名单的设置
2.30人名单的设置(规则比照MLB的40人名单,但台湾球团规模小.所以设30人名单)
3.旅外球员一律参加选秀,并一律发给签约金,废除"优秀杰出旅外"免选秀的特别条款
4.二军赛事增加到90场
5.球员入球队5年内若一军登录天数不满3年即自动取得规则5选秀资格(规则5选秀于
每年总冠军战结束后举办),球员可经选秀转队
6.球员一军登录满6年自动取得薪资仲裁资格
目前想到的大概就这样,这些全都做到的话.中职大概就算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