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hilxiao (Sting)
2013-11-26 20:28:23※ 引述《gfabbh (David)》之铭言:
: http://ppt.cc/gBLg
: 依照中职11月23日的声明
: 11月18日,韩国三星狮与澳洲坎培拉骑兵队比赛赛前
: 中职接获澳职人员的通报,有人想买通球员
: 当晚,黄会长就知道消息
: 然而因为赛事忙碌,黄会长和中职都忘记这件事
: 当然也没人去报警
: 直到23日,坎培拉时报将事件报出
: 黄会长向刑事局询问,才发现中职没报警
: 联盟方面也确认真的没人报警
: http://www.tsna.com.tw/index.php?q=node/47612
: 这篇的说法也是23日,获知坎培拉时报的新闻,才向警政署通报
: 就算这件事最终被确认为假,中职处理这件事没有足够的警觉也是事实
我自己本身的分析,和这篇作者的的看法不同,也和下面ZenUp的分析不同。
纯理性讨论分析,建议用回文而不是大量推文。
今天11/26报导:
黄镇台也在得知后立即通报警政署,
“个人跟署长王卓钧有24小时热线,只是没即时跟媒体回报。”
11/23声明:
中职联盟人员在获知后,约于当日晚间8点半左右向黄会长回报。
(当日应该是指11/18,凌晨“拒放水”事件发生的当天)
根据以上两项说法,我认为11/18当天,会长是“有报警没报案”,
他的报警方式,很可能是和警政署或刑事局报告,但不是正式向辖区分局报案。
而不是23日、坎培拉日报报导以后,会长才向警政署通报。
我同意ZenUp的说法,这整件“拒放水”事件,会长发言有公关瑕疵,
其实,我在澳媒新闻报出来当下就推文:
“联盟最好出来解释处理的过程,不然以后亚职前景堪虞…
静待调查也没啥不对,但新闻一出来,联盟一定要有非常好的公关处理…”
(这段还被自由时报取材,虽然我觉得标题让我不是很高兴)
但是根据以上我自己整理分析,我不认为会长是澳洲报导以后,才通知警方。
还不就声明新闻稿晚出来,让记者明天交不了稿就乱报一通啊~~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3-11-26 20:30:00其实不管怎么公关,亚职爆假球的新闻一定都跑不掉了....除非不让媒体知道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3-11-26 20:31:00如果媒体友善一点,可以让他们以"亚职拒赌成功"为提报导这样的话也就不需要对媒体封锁消息....但想也知道不可能
作者:
jamcosta (随时保持微笑)
2013-11-26 20:32:00台湾一堆自以为的大记者 不理他们就见笑转生气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猫)
2013-11-26 20:32:00联盟没有第一时间做好回应,本身的确也是很大的公关瑕疵。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6 20:34:00
第一时间不是有回应(11点时?)那是后续的回应把?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猫)
2013-11-26 20:34:00如果真的有第一时间通报,那23日的新闻稿也早该澄清这件事,没有澄清又是另外一个大的公关瑕疵。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20:35:00中职难道发那样的声明是会引来嗜血的鲨鱼吗?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猫)
2013-11-26 20:35:00“做好回应”。既然中职持续没有澄清这件事情,我倒认为他们亚职第一时间忘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猫)
2013-11-26 20:36:00了通报警政署,是比较合理的解释。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闭嘴)
2013-11-26 20:36:00又在自己认为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猫)
2013-11-26 20:50:00如果信任这两则报导,那就真的是公关瑕疵太大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20:51:00其实也不能排出23日才用电话询问的可能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6 20:52:00
说真的~爽到的是记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3-11-27 00:57:00澳洲报导都有写该捕手被警察询问了,你说有没有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