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洪家在售出后还保有兄弟象的股权或经营权,
否则理论上他是没什么权利管接手企业要怎么玩这只球队。
当然他可以把保留兄弟象队名,吉祥物,队服精神等等..当做是出售条件。
另一个方向想,
为何丽宝非要买兄弟不可?
若真的要砸4~5亿,
为何不自己组一队?
是看上了兄弟的庞大球迷吗?
但以历史经验来看,
只要有心好好经营球队,
并不必担心没球迷相挺,如当年的时报及俊国(后来的兴农),
尤其是时报,到现在还一堆鹰迷鹰魂不散。
以一个企业来讲,
我花了大钱买了一只球队,却还要沿用前企业的名称,
先不管什帮不帮打广告的问题,
丽宝为何肯如此卑躬屈膝,竭尽所能的想取得兄弟象?
况且丽宝还找了立法院长共同进行协商(不好意思说是关说)
虽然这4~5亿还包括了龙潭棒球场,
但是丽宝若收购象队,
应该会以台中地区为发展中心,
买下龙潭那块地的用意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总之,希望如果丽宝真能购得兄弟象,
希望他能全心全力经营,
毕竟兄弟已经拥有最大量的球迷,
只要肯花心力做好行销及球队管理,
对职棒发展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