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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铭杰,1998亚锦赛、2001世界杯、2003亚锦赛、2007世界杯与亚锦赛;林威助,2004奥
运、2006经典赛与亚运、2009经典赛,以上是这2位球员的国手资历,然而在他们考虑回
台湾效力中职时,中职却表示,这2位球员,不符合“优秀旅外球员”的资格。
笔者先前就说过,“优秀旅外球员”这个特案,充满太多的人治色彩,没有一个标准可做
依归,等到旅外球员想要返台效力时,一定会出现问题。言犹在耳,现在果然引起球员的
不满。
许铭杰与林威助2名球员,在比中华职棒“高阶”的日本职棒效力超过10季,结果我们的
中华职棒却认为他们“并不优秀”,想打中华职棒请参加选秀,这让国手经历与职棒经历
丰富的2人,要如何接受?
让我们来重新复习一下何谓“优秀旅外球员特案”,由会长主动提案,且经常务理事通过
后,各球团则可自由接触。优秀旅外球员的认定标准为,“常务理事会综合考量其职业赛
与国际赛之表现,对于我国职业棒球运动发展之助益,受国人欢迎与国外媒体关注之程度
以及其他相关事节。”
简单来说,许铭杰与林威助这2位球员,其职业赛与国际赛的表现,被中华职棒认为不具
有发展职棒运动的帮助,且并不被国人欢迎,国外媒体关注也不够高,所以无法符合特案
。
中华职棒常务理事会的代表,为各球团老板,若签下特案通过的球员,将在新人选秀会3
轮选择权,说穿了,“优秀旅外球员特案”不过就是“具票房吸引力特案”,既然没有票
房吸引力,各球团自然也不愿意去损失这3个选秀权,当然也不会给予球员特案权利。
笔者再次重申,任何组织的发展,都需要明确的规范,才能完善体制,充满“人治”色彩
的规则,只是让中华职棒发展向后退,被球迷称为是“镇神”的黄镇台会长,怎么会不懂
这个道理呢?
目前中华职棒通过优秀旅外球员,仅有王建民、郭泓志、陈伟殷、阳岱钢4人,曾上过大
联盟的林哲瑄、李振昌、罗嘉仁就不优秀吗?更别提国手经历丰富的阳耀勋、陈俊秀、李
杜轩、王跃霖、郑凯文,甚至是已被中职宣判不符的许铭杰与林威助,请中职把规则订清
楚,才让那些在外打拼想倦鸟归巢的球员,有个明确的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