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需要透过选秀 我还是可以接受 但前提是
1.签约金-
既然要人家投入选秀 不就意味着把人家当新人看吗!?所以签约金有其必要!!
2.FA年限.门槛应该降低-
现行的制度太久了 加上杀猪公的一堆 很少有球员可以撑到那时候,
建议可以缩短到6年 这样每年才有话题性可言
不过,前提是兄弟这种又抠又小资的球团快放手吧 不然强弱差距会变大
转队费则是年薪1:1 但若国外球团收购则年薪1:2
如此 球队之间才能有所流动 同时因为FA的使用 相对提高薪资
致于旅外球员可以把他在他国球队的年资列入计算
但依据 目前各国实力客观比较换算(实际换算可以再讨论)
MLB 1年 = 3年
AAA 1年 = 2年
AA 1年 = 1年
A以下 1年 = 0.5年 中职年资
日职或韩职也以此类推~~~
这样 即便是王或郭回来 若不爽 大可打个一年就换球队
也不会再发生土地公因为某队而死都不回来的窘境
我相信这样对旅外球员应该是好事 致于球团 只要有心 其实也不用怕没好球员
而球迷每到季末又有许多转队的话题 增加隔年赛季的期待度
以上 是我天马行空的想法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