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因为许铭杰、林威助想回中职的缘故
让特案的话题又在板上重新被炒热了起来
目前板上至少有两种主流的意见
意见A:无论多大咖(即使是王建民也不例外)想打中职都得乖乖的选秀,但必须给签约金
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是“公平,没有任何作假,模糊的空间”
但缺点是“某些超大咖球员(如今年的郭泓志)可能会因为不爽参加选秀就不回来了”
意见B:特案可以,但须明确定义“旅外优秀球员”的标准,不容许任何人治的模糊空间
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是“较能够吸引超大咖的旅外球员鲑鱼返乡打中职”
缺点则是“要订出一个合理的标准难度很高,标准无论怎么定都有人会有意见”
我个人是比较倾向意见B的做法
毕竟若有特案确实是能够吸引部分大咖的旅外球员回来增加诱因
至于这“优秀旅外球员”的标准究竟该怎么订嘛........
之前我有把自己的意见po在板上过大家可以去参考看看
#1INclq_n
个人觉得相较之下这已经算是一个“较为合理且兼顾公平性”的标准了
用“登录天数的年资”来认定是否为优秀旅外球员的标准已经算很客观了
再辅以“加权计算”的概念,层级愈高加成的权数愈高
并且把优秀旅外球员分成两个等级
再增加“总冠军条款”和“老将条款”这两个例外办法
尽量做到兼顾公平性的原则
无论是A方案还是B方案其实我觉得都可以
绝对都比现行的“没有任何明确标准完全人治的特案办法”还要好.........
徐总当初讲的一点儿都没错!!!
但很遗憾兄弟和米糕两支球团都被统一给说服了......
即使义大反对到底依旧无法改变此颓势.......
当初在制定这没有标准的特案时板上就已经骂声一片了真是的= =
现在果然后遗症已经渐渐开始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