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决定脱手 不算违规
中职联盟虽然有“球队有意转卖必须一年前告知”的内规,但其中有“文字陷阱”,
兄弟象队就算现在决定脱手,也不违反规定。
去年兴农牛队在球季后决定转卖,尽管后来如愿找到义大接手,但是让联盟有所警惕,十
二月十日常务理事会议通过“游戏规则”。
这次常务理事会议,除牛队由领队杨仁佑代表,另三队老板都亲自出席,决定“以后若球
队有意转卖,必须在一年前告知联盟”的规定。
这个条款看似正常,但其中很有玄机。
关键在于“有意转卖”和“一年前”,目前外界解读成,如果兄弟象要转卖,应该要在一
年前提出。
但其实还有另一种解释方式,“有意”只是有这个意图,而且“一年”的弹性空间很大。
所以只要象队在决定脱手之前告知联盟,有意转卖球队,就算今天立刻找到买主,也属于
一年前告知的范畴,不算违规。
【联合报╱本报记者娄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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