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在棒球版发文,也许是个废文...请大大多见谅
这也许现在四队执行不是这么恰当,但也许当第五第六队加入可以讨论一下
记得在以前职棒有六队时,有些队伍可能是个万年烂队,一直无法翻身
即使垫底也只有一个状元,但棒球多一个球星也许也不这么容易改变很多
如果一个球队如果烂到底,例如上季垫底,下季也垫底,
正所谓金状元或金观念(很可笑我知道,我也笑了)是否可以在一二轮
甚至三轮有第一选择权呢?或是优先选择优秀旅回台的球星,
不失三轮选秀而照S型选法?当然这还有基本要求,第一选秀签约金要有一定保障
避免台湾魔球这种恐怖片会上映,但这怎么保障小弟没概念,有请大大们一起讨论~~~
我想如果第五队成立被其他队剥削选球员,是否可以在第二年有个保障,
也许选到球星也有个基本票房起步,不至球团玩不下去,谢谢各位大大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