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935438 (A9)》之铭言:
: 建议如果特案要订标准
: 个人不建议日职纳入提案范围
: 应以美国大联盟有长期实绩为标准
: 会长始有提案资格 如果连日职都要算特案
: 那小联盟2A以上的球员都喊着要特案了
: 要特案少标准就订到最严格
: 以最高殿堂MLB长期实绩为提案标准
: 至于要在MLB待到怎样的程度可再讨论
大家都在那边实绩实绩,重点是成绩这种东西看似很好量化,但是却很难有标准
你说要打满N年,如果一个选手都是被登录在MLB
可是很少有上场机会,都在守开特力,那算优秀吗?
我们来看看假设
一个台湾投手大树在MLB投了十年,都被当RP使用
MLB生涯累计 5W 20L 60H 20S 360IP ERA6.00
一个台湾投手中树在MLB投了五年
40W 40L 10H 5S 400IP ERA4.50
另外一个投手小树在MLB投了一年而已,就想回国贡献球季
MLB单季成绩 15W 5L 120IP ERA 2.00
你说谁有资格当优秀旅外球员的专案
大树吗?他成绩显然不算很好,小树吗?他才投一年耶,实绩会不会不够?
中树呢?好像中规中矩,这样算实绩算优秀吗?
别的不扯,就拿陈金锋来说,如果他当年回国就有这条款
那要怎么看?他最后一年MLB成绩是很多酸酸喜欢拿来酸的0.091耶
就算是生涯平均也不能说漂亮
但是锋哥国际赛帮台湾打了那么多关键又重要的长打,难道不足以当优秀旅外球员吗?
标准是死的,订标准根本没意义。
还是老话一句,让选手自己选择要不要递交旅外优秀球员申请书
反正球团愿意为你让出三轮选秀权,就一切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