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煚隆和布莱恩分别遭禁赛惩处

楼主: SmallPChan (Alvin)   2013-09-06 17:46:40
个人浅见
中职这次各打五十大板也算是合情合理
而且依照惩罚内容来看
布莱恩被降二军不只今年不会在VL和ELTA看到他
可能CPBL25年也掰了
看来颇为符合民意
主要是裁判比起球员教练在球场上能行使的权力相差太多
讲难听点 吃掉你几只全垒打也没关系
不过当然赛后一定掰掰的
但是有类似争议发生时
球员教练可以抗议
在抗议无效的当下
基本上就是成为定局了
就算状况真的是误判 也只能赛后检讨处理
在抗议无效的状况下
球员教练依旧试图尝试要求裁判解释改判
造成比赛无法顺利进行
裁判可以给予警告甚至强制驱逐出场
这都是裁判合理的处置和可行权力
当然该案例中
斗总直接冲撞绝对是错误行为与示范
但是也必须看到
布莱恩在被冲撞后
主动出手接触斗总 并以掐脖子的方式
相较于胸部碰撞是否更有攻击意谓
这部份大家可以公评
但是裁判在这个时间点 并不是只有出手一条路可以选择
他还是可以进行警告
再次驱逐出场 无限驱逐出场等等等
可见得布莱恩并没有合理的先行使可用权力
而是先进行最糟糕的处理方式
所以两造双方都被惩罚绝对都符合期待
布莱恩先生目前也的确不适任CPBL的裁判职务
慢走不送
最后感谢各位让小弟po废文赚P 感谢~
※ 引述《Huntelaar (Klaas Jan Huntelaar !!)》之铭言: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8147014.shtml
: 针对昨晚在新竹球场发生的义大犀牛队代总教练黄煚隆、主审布莱恩的“肢体冲突”事件
: ,中职今天作出惩处,黄煚隆禁赛3场、罚6万元,布莱恩禁赛10场、降二军、罚5万元。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06 17:47:00
纯推最后一句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3-09-06 17:47:00
还以为有藏头文....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06 17:48:00
就大方承认布就是被激怒就好啦
作者: howard0711 (豪哥)   2013-09-06 17:49:00
如果行使了"稍过分"的权力 乡民们会不会又xxxxxxxx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06 17:50:00
打人不是他的权力 根本没讨论空间
作者: garyyang36 (桥本)   2013-09-06 18:14:00
一个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主审如何控管整场比赛!!!???
作者: garyyang36 (桥本)   2013-09-06 18:16:00
教练不理性裁判也跟着不理性,主审在场上的威信荡然无存
作者: sanro0509 (Sanro)   2013-09-06 20:06:00
锁喉本来就该请他走路了
作者: mystaunch (龙非池中物,凤非水中鸟)   2013-09-06 22:17:00
美国人这种早就认为是正当防卫,不知到先打人,撞人,法律
作者: mystaunch (龙非池中物,凤非水中鸟)   2013-09-06 22:18:00
有归定不能正当防卫
作者: Runna (团子翔翔)   2013-09-06 22:51:00
对性骚扰正当防卫吗?
作者: sanro0509 (Sanro)   2013-09-09 00:32:00
某my是要教键盘正当防卫了吗? 正当防卫要考量到必要性轻轻顶一下就可以锁喉? 这根本防卫过当了吧 回去重新读一下刑法教科书充实一下你的键盘法学 颇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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