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专栏] 陈伟殷,何妨多比较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5:09:18
<避免错误资讯干扰,前面全部删光光>
陈伟殷可不可以挑战MLB的问题,虽然在台湾吵了好久
但是到现在,所有的媒体,球评,作家,以及号称专家的说词
至少在PTT,各媒体和网站上 我 还 没 看 到 有 正 确 的 说 明 !!
其实要去哪里找答案很明显啊!拿野球协约出来看嘛,规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可是很明显的,没有一个人认真地去读过野球协约,所以都讲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首先,野球协约第45条就写了,球团和选手要签统一样式契约书,简称统一契约书
这和本土或外籍无关,而是只要想在日职打球,就一定要签这份契约书
说什么应该有签这种话,就是摆明根本没在看野球协约,自己乱猜嘛!
觉得不公平不想签,没关系啊,就不要打日职啊,就这么简单
陈的契约真正需要探讨的是,他有没有像西方洋将签另一份合约或协议书
2008年初软件银行和欧力士发生的Powell双重契约事件
就是因为洋将通常会多签一份比较像是美国大小联盟的型式的合约
然后日本各球团和洋将之间,对于合约效力等方面的认知不同,所以出问题
事实上,这个用英文写成的"第二份合约",虽然各球团自订的内容多少有出入
不过球团和洋将之间的劳资关系,多会根据这份合约的内容,而非统一契约书
有些洋将打完一年就吵着要走,甚至是高薪转队,就是因为在英文合约中
往往存在约满就能成为自由球员的规定,所以球团不一定能留得住人
球团顶多是根据统一契约书,硬把谈薪时间拖到11月30日,还是谈不拢才放弃
但是从台湾过去日本的选手,似乎没有像西方选手一样,会签另一份合约
这其实是台湾在讨论陈能不能到MLB时,最应该查证的事,可惜并没有看到谁去问过
从中日球团的发言看来,陈应该是只签了统一契约书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一切按照野球协约和统一契约书的规定做
野球协约第66条明定,球团需在11月30日提出全保留选手名单
内容包括下年度契约保留选手,任意引退选手,制限选手,资格停止选手,失格选手
球团只要不想把选手炒鱿鱼,就会把选手放入下年度契约保留选手名单里面
如果选手想走怎么办?当然有个办法是在谈薪水的时候故意找碴,让球团受不了
但是有个地方要注意,野球协约第70条规定的选手契约更新拒否
只能用在被减薪超过限制的球员身上(选手在隔年1月10日起可申请拿自由契约)
陈有没有可能被减薪而且超过期限呢?没有!所以这条路完全无法走
然后再回到契约保留的部分,如果陈硬不签约,球团可以保留契约到什么时候呢?
根据野球协约第74条,答案是下下年的1月9日,期间内会变成资格停止选手
野球协约第68条又规定,资格停止选手不能和国内外其他球团进行契约交涉
不能参与各种比赛,连参加练习都不行.就算在母队练习,也要自费且经过球团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大家把去MLB说得很简单,硬要拱陈去MLB,然后和中日撕破脸
中日是可以放大绝,让他一直到2011年初都没有球可打!这是大家想看见的状况吗?
我相信那些在旁边搧风点火的人,没有一位知道还有这条规定吧!?
陈如果真的想去MLB发展,唯一且最快的出路,就是和中日好好地谈竞标时机
中日球团其实还蛮有人情味的,和台湾的关系也算不错,不是不能谈
而且从球团的发言看来,他们完全没有反对陈若独当一面,就让他用竞标过去MLB
那么,现在台湾一堆人猴急着要他过去,有帮助吗?有意义吗?
更何况有些人只是从自己的私利出发,什么才是对陈真正最好的,似乎没有考虑
希望大家看完这些,可以真正了解日职是怎么运作,应该怎么走最好
而不是只会用幻想和胡扯,来面对这个应该很严肃的议题
别忘了,这是在讨论一个人的人生!
作者: poplc   2008-11-10 20:13:00
朝圣推一下
作者: ghed (ghed)   2009-11-27 15:16:00
有料有推
作者: fayechen (我是随机乱数球迷)   2009-11-27 15:17:00
专业推
作者: kaoshaoying (Yokohama BlackStars)   2009-11-27 15:20:00
有看有推
作者: yoshinobu240   2009-11-27 15:25:00
作者: jasonhsai (逆袭のレオ)   2009-11-27 15:26:00
推推推推
作者: joe2 (狗翰)   2009-11-27 15:33:00
也好,用竞标提升陈的价值,双赢,而且陈是洋将缺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09-11-27 15:37:00
我好奇的是,资格停止在国外有用吗?
作者: Fujikawa (云淡风轻)   2009-11-27 15:37:00
专业推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09-11-27 15:45:00
感觉也绑很大
作者: lottemarines (一平)   2009-11-27 15:45:00
推推~~~
作者: udo ( `_ゝ′ニダ)   2009-11-27 15:50:00
陈的状况真的很复杂,而且他又加入日职球员工会
作者: nightmeteor   2009-11-27 16:06:00
这不得不推! XD
作者: tomwang (落跑神)   2009-11-27 16:27:00
日本的玩法是这样 那就安分照规矩走就好
作者: tomwang (落跑神)   2009-11-27 16:28:00
但我想大联盟除了有跨级挑战的意义以外 收入也是一大诱因
作者: alonous   2009-11-27 16:28:00
推这篇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6:29:00
资格停止在国外当然有用,特别是MLB.别忘了还有一份文件叫做
作者: sdiaa (桂纶镁)   2009-11-27 16:30:00
要脱逃找$cott Bora$当经纪人就对了 他找到条文的漏洞低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6:30:00
美日绅士协定,当中规定不能挖角还有合约的球员.这也就是为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6:31:00
什么MLB球探只有去看陈投球,却没有任何一队提出身份照会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6:32:00
这也是台湾在评论时很严重忽略,甚至可以说没看懂门道的地方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09-11-27 16:33:00
那是不是只剩下任意引退一条路可走?如果硬要跳脱合约的话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16:50:00
任意引退也不行,因为野茂的关系,这条路早就已经被封起来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09-11-27 16:57:00
刚查了一下确实是 所以不用想了...安心打球吧...
作者: cmsts2000 (曲东流)   2009-11-27 17:33:00
板主快m文啊XD
作者: dish (盘盘)   2009-11-27 17:38:00
推一下!!
作者: taapple (TAAPPLE)   2009-11-27 17:38:00
作者: kaiyen ( 凯炎 )   2009-11-27 18:07:00
推~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7 19:11:00
MLB 认不认才是问题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7 19:30:00
问题是绅士约定 可不是硬的....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21:54:00
楼上觉得MLB会为了陈不惜和日本翻脸?田泽事件已经让美日关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21:55:00
系够紧张了,够聪明的球团不会选在这种时候火上加油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21:57:00
而且美日绅士协定再怎么没拘束力,也是有白纸黑字存在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7 22:00:00
MLB没有那么笨,倒是一厢情愿的台湾方面,该多增加一些智商
作者: patato2 (㊣裁判杀手熊㊣)   2009-11-28 00:42:00
日米绅士协定为何适用台湾人
作者: dish (盘盘)   2009-11-28 00:43:00
因为陈伟殷在日本职棒联盟打球啊..
作者: dish (盘盘)   2009-11-28 00:45:00
如果中日龙不是日本职棒球团自然就不适用囉....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语が半人前の俺様)   2009-11-28 01:01:00
最重要的是看陈是怎么想的吧要不要去也是看他自己
作者: jackal2002 (皆口)   2009-11-28 01:25:00
专业好文推一下
作者: glasseater (.......................)   2009-11-28 01:47:00
有专业有推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8 02:12:00
那个绅士协定是指日本选秀的 陈又没有....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8 02:13:00
and 聪明的MLB 团就该这时火上加油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8 02:14:00
对MLB 球团来说 能不管日职FA 会有利非常多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09-11-28 02:15:00
NPB 3A 化 or 逼签长约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09-11-28 02:38:00
根据日米间选手契约相关协定(也就是所谓的日米绅士协定), 该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09-11-28 02:39:00
协定所称的日本球员, 指的是与日本球团还有契约的棒球选手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09-11-28 02:40:00
和国籍及身份都没有关系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8 09:31:00
那位l开头的先生或小姐,可以请你发言前先查清楚资料吗?一看就知道你根本没念过美日绅士协定的原文,都是靠自己想像的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8 09:35:00
还有,就是因为MLB够聪明,他们才没有那样做.如果他们很愚蠢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8 09:36:00
的话,他们应该会去学中文,然后每天上PTT看乡民用幻想提出了
楼主: chngyh (来自横滨破仓库的路人)   2009-11-28 09:39:00
什么样的保贵意见,甚至学乡民像井底之蛙,只负责出一张嘴
作者: Tojyo (.....................)   2009-11-29 21:06:00
专业的一出手果然不同~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经过完了)   2009-12-03 13:13:00
推,iw这种心态跟当年‘小曹好友火,劝曹退出工会’的心态有何两样,后来也证明曹续留工会保障了后面五年的生活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经过完了)   2009-12-03 13:14:00
台湾人就是钻漏洞走短线成性,但没考虑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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