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一) 政府-应有作为

楼主: artcicaday (Zero)   2009-03-10 14:46:46
棒球之所在,民心之所在;但仅心在而人不在,难成大事矣.
人在而心不在,则虚有其表,难生良事之芽.唯有人心合一,
方能建立根基于世,以期十年之展望;百年之永业.
政府于此刻,应该有何作为,就目前报章新闻所提出方案来看,
似乎仅只是口号政策罢了.很多仅仅只是空画大饼,施压下级,
大概在若干月后,不了了之,是可预期的.
在此前提之下,政府应该有何作为,应该分为三个面向去运作,
但是政府绝对不能"金援"中职,商业联盟没有国家来主导必要,
因为支持棒球者,不等于支持中职.
一.成立业余球队,建立业余棒球制度:
  政府在这次,的确有针对业余球队的成立,提出振兴方案,
不过似乎治标不治本,赞助各地方成立者一千万元,从何而生,
而且业余球队也要有一定之水准,十来队球员,从何而生.
  短期阶段,政府只要成立,"两队"业余球队,制度如合库,
达成业余四队的规模,例如中钢.中华电信,这类的国营事业,
让有意愿者的球员,透过考试制度,成为"公务人员+棒球员".
这对家长来说,具有正面的意涵.
至于目前成员来源,以现阶段失业前职棒球员,作为优先考量,
毕竟政府比起私人企业,有照顾特定冗员的社会责任.
  私人企业部分,短期成立两队社会人球队即可,但不勉强,
毕竟经济不景气,这是可遇而不可求.对于地方县市政府部分,
政策与资金,还是以三级棒球为主要对象,深耕使其在地化.
国军就免啦!原本军人都要被裁了,玩票性的球员难保永续阿.
二.制定租税减免办法:
  这个法案,不知道已经被提过多少次,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根据新闻指出,租税单位须基于公平课税等等,可能难以通过,
不过从制度面来看,这算是增加减税的项目,非改变租税根本.
  减税应从两个面向去审议,一则是三级棒球的企业捐助款;
另一个就是针对中职的减税办法.毕竟制定办法绝非独厚中职,
不过对于中职减免,应该给予其母企业,最大限度的税赋减免,
才能激励母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去运作.
  至于三级棒球的企业捐助,除了大型青少棒比赛的赞助外,
对于学生棒球的硬件.球具.比赛旅费,也都包含在减免项目,
毕竟这也是种作公益阿!
三.防堵黑道干预比赛:
  是防堵黑道干预比赛,而非仅是.防堵黑道干预中职而已,
签赌只要涉及不法的,已有相关法规处以刑责,但是针对干预,
似乎还未有效防堵,不期许,政府提出多强而有力的口号宣誓,
只要等同日本处理方式即可.民情不同,不能当作借口推托.
只要政府有魄力,不过这魄力,真的是不期不待.
  很多民代透过金钱资助三级棒球,进而深入球队时有所闻,
如能透过减税吸引企业赞助,降低民代对于球队资金上的影响,
一来一往间,不期许能完全根除,起码能有一定效果.
四.结论
  政府赞助出钱,请以三级棒球为主,这是不容改变的信条,
至于业余请以国营企业优先成立,而非施压至,地方县市政府,
对于中职,上述两款政策表示支持即可,最多是球场认养费用,
可以支持当地公益棒球活动,来抵免.只可用租税的减免方式,
不可用政府资金介入商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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