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资料时发现有意思的判决
https://bit.ly/3NjLViu
https://bit.ly/4s1SjKz
https://bit.ly/3NtAPYo
这三个几乎是同件事
https://i.imgur.com/1K8jehr.png
https://i.imgur.com/ot31VYW.jpeg
关键在邮局其他柜员是点钱发现少5张钞票,不是体感发现。
才往回点那颗10万元,少5张就能被行员捆起来。
现在那位法官判复职,因为法官认为5张从客户拿的钞票纸还放在邮局金箱内,他只是做不
实帐目,让电脑资料平掉。
相信行员说那5000元是自己的宣传费奖金的说法,又把奖金放入金箱,没要侵占的意图。
所以领”颗”时要小心(或是在那邮局领过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