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Re: [新闻] 劝诱客户融资买理财商品 永

楼主: BNYMellon (BNYMellon)   2022-09-30 02:24:16
加码金管会处分永丰劝诱的公告~
处分公告连结:https://bit.ly/3frWe2Q
处分公告内文:
金管会对永丰商业银行有劝诱客户以融资方式购买理财商品、办理房贷业务搭售房贷寿险商
品及办理保险代理人业务有不当销售保险商品等相关缺失违反银行法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之行
政处分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通过对永丰商业银行(下称永丰银行)违反法令之裁罚
处分案。依永丰银行对检举案之查核结果及金管会对该行金融检查发现,该行有劝诱客户以
融资方式购买理财商品、办理房贷业务搭售房贷寿险商品及办理保险代理人业务有不当销售
保险商品等相关缺失,核有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并有碍健全经营之虞,依银行
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新台币(以下同)1,800万元罚锾;及依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及
保险法第164条之1第1项规定予以纠正,并依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第2款、第6款及保险法
第164条之1第1项第1款规定,命令该行自本裁处书送达翌日起,停止总经理庄○○(下称庄
员)执行职务3个月及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管欧阳○○(下称欧阳员)执行职务6个月,并
停止该行新承作客户委托投资海外债券及自行贷款之房贷寿险业务各6个月,暨停止代理销
售人身保险商品新契约1个月,经本会认可改善情形后始得重新办理。
一、 受裁处之对象:永丰银行、该行总经理庄员及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管欧阳员
二、 裁处之法令依据: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第2款及第6款、第129条第7款,及保险法
第164条之1第1项第1款
三、 违反事实理由:金管会于109年8月至110年7月陆续接获相关检举案件,经该行稽核
单位查核结果,发现该行有劝诱客户以融资方式购买理财商品情事,及109年至110年间金管
会对永丰金融控股公司及该行金融检查发现,该行有未落实执行理财专员轮调制度、办理房
贷业务搭售房贷寿险商品及办理保险代理人业务涉有不当销售保险商品等缺失。上开缺失显
示该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且有碍健全经营之虞,违反银行法第45条
之1第1项及其授权订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3条及
第8条规定,及保险法相关规定。
(一) 银行部分:
1.未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1) 未订定妥适之金融商品销售政策,包括:对专业投资人财力认定细部计算方式不一
,且对于销售海外债券业务,未建立适当之风险控管机制。
(2) 未妥适建立以风险为导向之理财专员奖酬制度,且未建立有效避免理财专员不当推
介之具体管理机制。
(3) 未建立合理之理财专员轮调政策。
2.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1) 未落实督导经理人及员工遵循不得鼓励或劝诱客户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商品或从事
理财投资之内部规范,且海外债券教育训练教材涉有劝诱客户贷款投资情事。另该行于108
年11月18日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则修正发布后,仍有理财专员介绍原无贷款需求之客户办理贷
款,并缴交保险费。
(2) 办理房贷业务有不当搭售房贷寿险商品及未注意客户适合度,且有以保证获利、每
月配息等不当话术招揽,及未将保险商品重要内容向客户说明。
(3) 有理财专员保管客户签署之空白表单、自制对帐单提供予客户情事。
(4) 总行对民众检举案件处理欠妥,且法令遵循单位于不当搭售房贷寿险商品相关检举
案件发生后,未能有效辨识相关法令遵循风险,独立评估通报及处理因应。
(二) 人员部分:
1.庄员:自107年1月迄今担任该行总经理,综理全行业务。本案缺失涉及该行长期之金融商
品销售文化、偏重业务绩效,且总行对分行之督导管理政策欠妥;另庄员亦为该行人事评议
委员会主席,在相关议案决议过程,未能充分说明并导正该行销售纪律,致该行不当销售情
事持续发生,核有未善尽督导银行经营管理之责。
2.欧阳员:自107年1月迄今担任该行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管。任职期间对于分行屡次发
生劝诱客户以融资方式购买理财商品、办理房贷业务有不当搭售房贷寿险商品及未注意客户
适合度,及贷后电访机制流于形式等缺失,未进行通盘制度面检讨及改善,及未完善建立理
财专员奖酬与轮调制度,核有未善尽督导管理之责。
四、 裁处结果:
(一) 银行部分:
1.本案同时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及其授权订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
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3条、第8条,及保险法第163条第4项等规定。依行政罚法第24条规定
,一行为违反数个行政法上义务规定而应处罚锾者,依法定罚锾额最高之法律据以裁处。爰
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1,800万元罚锾。
2.上开缺失亦核有碍该行健全经营之虞,依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及保险法第164条之1第1
项规定,予以纠正,并依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第2款及保险法第164条之1第1项第1款规定
,命令该行自本裁处书送达翌日起,停止新承作客户委托投资海外债券及自行贷款之房贷寿
险业务各6个月,暨停止代理销售人身保险商品新契约1个月,经本会认可改善情形后,始得
重新办理。
(二) 人员部分:庄员及欧阳员自107年1月起担任该行总经理及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
管,核有未善尽督导管理责任,致该行不当销售情事持续发生,有予以立即导正之必要,依
银行法第61条之1第1项第6款规定,命令该行自本裁处书送达翌日起,停止总经理庄员执行
职务3个月,及停止总行通路业务最高督导主管欧阳员执行职务6个月。
五、 其他监理要求事项:
(一) 依“银行资本适足性及资本等级管理办法”第18条第3项规定,就第二支柱监理审
查要求该行增加作业风险之相关资本计提。
(二) 针对该行法令遵循作业未落实执行及对于新金融商品上架未落实法令遵循作业,请
该行应强化法令遵循功能,各项作业及管理规章宜经由法令遵循单位审视,并请该行督导法
令遵循单位提出强化改善措施。
(三) 针对该行稽核单位在房贷寿险业务部分,有失独立查核功能及未能对历次查核缺失
提出制度面改善建议,请该行督导稽核单位研提强化改善措施。
(四) 该行人事评议委员会对于违反销售纪律案件,未有效调查了解是否涉及不当劝诱之
制度面问题,处分难以达到吓阻效果,请该行应检讨惩处之组织及运作方式。
(五) 为督促该行建立妥适之金融商品销售文化及法令遵循制度,请该行就各主要业务,
应订定主要负责之人及所负责范畴,并报送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督导确实遵守法令。
  金管会表示,诚信是金融机构经营最核心之价值,金管会除督促要求永丰银行应建立良
好之金融商品销售文化,重视消费者保护及风险控管,并将持续要求永丰银行应落实公平待
客、内部控制及形塑良好法令遵循文化,并将于日常监理中引导各金融机构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阶层重视诚信文化,透过公司治理、员工招募培训与薪酬奖惩制度等,由上而下形塑诚信
经营及公平待客之观念价值与行为期待。
  金管会提醒银行兼营保险代理人业务应确实依保险法相关规定,落实将保险商品重要权
利义务向客户说明,不得以夸大不实之话术招揽,且应确实执行了解客户作业(KYC),并依
保险商品内容确实评估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保险需求与适合度,以维护保户权益。
联络单位:银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组
联络电话:(02)8968-9826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信:本会民意信箱
—心得
看完金管会处分的公告
永丰的行径比新闻形容的的更离谱更过分
嗯,永丰的内控,笑话!
作者: PitzMan   2022-09-30 02:25:00
处分得好LoL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2-09-30 08:15:00
老天,玩真凶。虽然个人从来没遇过他们家推销,但这的确该罚—房贷绑保险的陋习跟藐视风险贸然举债不可长阿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2-09-30 08:40:00
永丰很爱走这种违规...........
作者: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22-09-30 12:58:00
这个处分内容,在面对消金的银行根本家常便饭,去贷款板或房板上都还是能看到,要办房贷被要求买房贷寿险,甚至现在央行调升存准率,授信资源变得更加珍贵,银行销售房贷只会想办法从客户索取更多收益而已,这种文化根本没办法改变
作者: vgil (巴吉)   2022-09-30 16:29:00
永丰是主要往来银行从来没跟我推销 还是我太穷酸QQ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2-09-30 21:42:00
房贷绑定期寿险很多银行都有吧
作者: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22-10-01 17:23:00
面对这种搭售房贷寿险的文化,除非金管会自己安排神秘客去银行实地访查,不然根本没办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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