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早在十年前就离婚了,自从出来工作也鲜少跟他们联络,最近常接到银行打电话来店里找父亲要协商债务,让我不堪其扰叫银行直接行文给父亲,让他自己去处理。
就在上个礼拜我接到一封由银行申请的民事调解,银行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就便胡乱指控我开的店借名登记给父亲,造成他们收不到钱要求我把负责人改为我父亲。
在向银行反应后对方的催收部来电表示,他们从我的联征来看,我在还有就学贷款的情况下不可能还有钱开店、买房,并且我父亲去年曾在FB帮我广告开店资讯,所以负责人一定是我爸。
在通电后对方表示如果我不向金管会申诉,他们就撤销民事调解,否则就走法律途径。
想请问的是,如果我父亲还活着的情况下,我也没有替他担保/继承债务,银行可以直接这样要求我去跟他们调解吗?
另外我跟该银行有信用卡上的往来,银行可以直接把我的联征资料挪用给催收部去调查跟我无关的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