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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JGr7ESZSs0
内文
云林北港的苏先生21年前,因为将支票借给表弟公司拿去贷款,结果表弟的公司经营不慎
倒闭,连带害他被查封名下3笔土地,当时他已付了超过110万元清偿,没想到去年底,这
家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命令,查封苏先生的股票及土地,还好苏先生留着21年前的收条,
证明早就缴完债务,才撤销查封,遭指控的银行台北总部则表示,是因为94年前委托资产
公司追讨,但有资料疏漏,才会造成乌龙,也对苏先生深感抱歉!
心得
哇,如果收条因为搬家之类的丢了不就得吞?
94年委托追讨,109年才寄存证查封,打这种时间差要说没鬼谁信?
在这个有留收条的背后到底有多少只能吞下去的无辜民众?
无本生意真好赚呢,银行干了这种事光道歉就想解决?
金管会干啥去了?这不罚个至少十倍像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