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孩的邮局户头无法动用

楼主: Gillion (吉联)   2017-07-07 21:15:09
小孩的父母亲在小孩三岁时离婚, 协议
监护权在父亲, 后在九岁时父亲去逝,
经法院调解, 母亲委托监护权给祖父母.
户口名簿有注记, 委托监护范围包括银行
邮局之开户事宜, 同年祖母也带着小孩去邮局开户,
并将父亲留下来的教育基金存入.
如今小孩即将上国中, 祖父母想遵照父亲的遗愿,
动用教育基金让小孩唸私中, 谁知祖母因年纪大了,
加上多年来没动过这个户头, 已忘记取款密码,
想重置密码时, 邮局告知需母亲本人或委托书,
方可办理任何业务.
经询问, 邮局表示当年可以开户是那时的规定,
后来有改过, 现在规定必须父母亲至或填写委托书,
委托监护范围不可包括金融机构业务.
请问, 明明当年开户时, 是祖母去办理的,
所留之印鉴也是祖母的, 邮局可以拒绝受理?
他们与小孩的母亲已多年没联络, 且小孩的母亲
是外配, 还在不在台湾都不知道, 难道直到小孩长大前,
都无法再动用此户头或开新户头 ?
投诉主管机关有用吗?
谢谢
作者: dakook (猫奴)   2017-07-07 21:41:00
去调阅户籍誊本看是否有载明监护权人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7-07-07 22:45:00
拿法院的相关文件去邮局
作者: charge6530 (平镇屁话哥)   2017-07-07 23:27:00
调阅户籍誊本时记得要有记事栏的字段 里面都会写什么原因监护权在哪
作者: puccalove (要冷静...)   2017-07-08 05:52:00
法定监护人是谁?妈妈还是奶奶?先调户誊,跟户政说记事字段都不要隐藏,看看上面载明的内容为何。法院当初协调的文件在吗?
作者: lotteyaya (彩虹在头上)   2017-07-15 11:27:00
照理说不是根据原留印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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