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 外汇有管制吧,96年 妹的室友A汇美金给我,我一直保存台银汇入汇款通
书,内有汇入数,汇款人,汇款行,然后A和我失联了,现在因为支付命令的官司
,我需要A告知汇给我家多少美金,今天找到A,A说:她96年汇款数目大于给我的数
目,我实际收到2/3部分,另1/3部分,汇给谁?A记不清楚,这是不是可以请法官向
台银要96年的汇入款资料? 95年我妹从美国回国后,渐渐生病,我妹现失能失明失
智,还须还哥美金好几万(87年的借条),如果能有汇入证据,哥已经收到那1/3美金
妹和我(我是我妹借条的保人,支付命令官司时,我还没有找到A,所以官司不利于我
2审定案,借条有效,妹需付钱给哥),的负担会轻很多,法院判的利息也不轻
外汇是一定都经过台银吗? 依据我的台银汇入汇款通知书,汇款行是bank of americ
New york office,是否也可以找到收款人资料,敬请有关银行前辈高手指点 感恩
PS 因为跟银行有关 来贵版PO问 如有不合 就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