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建议要申请国泰世华相关产品的人请三思

楼主: ava2014 (ava)   2016-05-19 17:08:35
先讲结论
诚心建议,要买国泰世华产品或者要申办他们家帐
户的人要有不怕个资及帐户往来情形外泄的心理准备...
如果我申诉的案件不合理,属于私权争执,非金管会执掌事务
试问国泰世华这则裁罚案件从何而来? http://goo.gl/wGLT2Q
本人只是就事论事,没有针对任何人
事发缘由(不喜可以左转离开)
之前曾在板上抱怨国泰世华银行未经客户
同意,也未确认对方的身分就在电话中任意泄漏
客户个资,跟帐户往来情形给日盛银行,跟金管会
申诉后,金管会只以一纸公文回复本局不是法院,
无权对私权之民事纠纷作出具有约束力之决定。
言下之意就是要民众去找法院作裁决,接着就把
案件转给国泰世华银行
作者: inp0307 (pencil)   2016-05-19 17:12:00
是银行内部行销吗?若是,银行本来就可以使用你的个资除非是国泰"人寿"之类的,你没有勾选共同行销,才算泄漏
作者: usedata (枫)   2016-05-19 17:25:00
国泰世华的信贷电话多到爆炸了,从过去到现在存的封锁黑名单就快二十笔了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6-05-19 17:33:00
同一金控体系下各事业部可以分享客户资料交叉行销这是金控法允许的 至于国泰分享给日盛 你可以告他
作者: PumaChaser (百思不得骑姐)   2016-05-19 17:34:00
我也没勾共同行销,但whoscal大树的推销电话一直没停过
作者: consultant (顾问)   2016-05-19 17:38:00
你可能要找消费者评议中心而不是金管会 金管会没说错因为类似业务已经转移到评议中心 有些资讯可能再确认比较好 例如是否有勾选共同行销等等 再做完整地反应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6-05-19 17:55:00
因为有金控法法源允许集团共同行销不需要客户同意
作者: exist987 (你萌萌哒)   2016-05-19 17:56:00
打通电话过去说 我禁止推销 就会帮你处理了我前阵子就这样子做 推销电话马上便少@@ 国泰超爱推销的
作者: iamchief   2016-05-19 17:57:00
我是这样觉得啦,当你成年20岁出社会后,你的个资就会一点一滴慢慢的泄漏出去,就算你再怎么小心,还是会有百密一疏的时候。这事情可大可小,为了推销电话把自己生活搞得没品质,还要告来告去的,仔细想想根本不值。不过这是个人选择,给予尊重!
作者: exist987 (你萌萌哒)   2016-05-19 17:57:00
富邦的我也是这样子做 电话推销 变很少
作者: operatorm (mijang)   2016-05-19 18:20:00
最近澳盛一直来推销‘安心贷’,也是笑笑说声‘不想浪费你宝贵的时间’,景气差没钱还就挂了。和气也能推开啊,多给别人一条退路吧…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16-05-19 18:22:00
下次他再打来,你说你正在跑路中。
作者: yeti (雪怪)   2016-05-19 18:46:00
信贷,我不缺两百万,我缺五亿,哪家银行可以借我,请主动联络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05-19 18:51:00
咆啸的录音档吗,口说无凭
作者: sp063439 (Isk)   2016-05-19 18:56:00
日盛跟大树不是同一金控吧, 非交易必须至少违反个资法
作者: stacy611026 (It's not important)   2016-05-19 19:17:00
只有单方面说法 天知道当时您电话中的态度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5-19 19:22:00
晚上要换人 难免焦躁
作者: iueeng (Carl)   2016-05-19 19:44:00
1不管哪家打来 直接请对方直接取消共同行销或是拨该行客服取消共同行销 就不再接过其他电话 无需透过其他机关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6-05-19 19:46:00
就书面送去金融评议委员会啊,看看委员处不处理~~
作者: iueeng (Carl)   2016-05-19 19:46:00
没有个资法之前是如此 有个资法之后更是如此 说不要共同行
作者: iueeng (Carl)   2016-05-19 19:48:00
销(不是只拒绝该次电话行销) 就不会再接到推销电话 很简单
作者: even0213 (简单就好)   2016-05-19 20:26:00
同一金控下共同使用个资本来就没问题,何况是同一银行;你不是有录音? 前文跟本文,都有不合理的地方,讯息变成单方面说法还有行政程序法第三条第五项。私权争议不适用。再说,我还没聴过金管会骂民众的案例过。不是你有所保留,就是遇到待退的公务人员。http://i.imgur.com/bQm2dYF.jpg
作者: pk0943 (.)   2016-05-19 21:30:00
私权争执本来就是要在法院处理。不过就算上法院,原po也得有证据,你随口说说没人证物证,法官也不太可能判你赢。
作者: loomissayles (卢米斯赛勒斯)   2016-05-19 21:40:00
日盛打给国泰叫同业照会 你根本就完全搞错个资定义然后看了前几篇 怪了 怎么每一个单位你都有意见??究竟是各个单位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就有点疑问了...
作者: miniuser (=.=)   2016-05-19 22:24:00
金管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 处理方法几乎都是直接要金融机构直接跟申诉人乔好再回报金管会 实际上很多金融机构是虚应故事后 编一套说法敷衍金管会 反正金管会也不会再查说起来也算是立法怠惰 才让金管会遇到申诉就这么没用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05-19 22:29:00
你好烦喔 每一间银行你都有意见 又爱每一间都去开户??????去把户头都销户 然后用个资法警告他们 再打就告死他们以后就没这些事了
作者: pig432 (MVP)   2016-05-19 22:31:00
不知道为何看到金管不理你,我蛮开心的
作者: lexar (hot n' cold)   2016-05-19 23:04:00
如果能看到申诉的案件类型,你可能会觉得真的是小事,不是说恶小可为,而是一个机构的处理能力有限,而且说到最后,你要的到底是什么?
作者: pyang707 (彼得羊)   2016-05-20 00:09:00
请改用 消费争议案件申诉平台~~~~~~~~~~~~~~甚至是应该用https://www.foi.org.tw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 金管会只办大案不办民众的
作者: even0213 (简单就好)   2016-05-20 00:18:00
原po解读方式很怪。照会跟泄露个资不同。照你的逻辑,支存照会户名照会等等,包含银行上传联征。都很有可能被你视为个资外泄。再说,你不是有录音吗?放上来大家判断。不然就只是单方面的说法。还有,银行就算被当成服务业也无妨,但请记得。它是一份工作,客户是员工的薪水来源没错,但内容不包含员工的尊严或是可以任意按照客户的想法执行业务。天晓得你的态度,才会让林小姐这样回应你。前面我回应过,我没听过金管会骂民众的案例。所以我很清楚林小姐是金管会的人。我已经说了。有录音就放上来。不然就是单方面的说法,谁知道你有没有选择性的描述事情。http://i.imgur.com/I2ZDf0g.jpg其他的我不多说了,去提告吧。
作者: b2209187   2016-05-20 01:08:00
国泰世华证券?到底是国泰世华银行还是国泰证券?
作者: pk0943 (.)   2016-05-20 07:12:00
既然你权益受损?为什么不去法院告呢?银行是否有泄漏个资的事实,让法官判不是最公正吗?
作者: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16-05-20 07:48:00
同一金控在客户无签署其他同意书时,仅可使用姓名地址做交叉行销,别误导视听
作者: WaterDragonI (水龙)   2016-05-20 08:15:00
建议直接告,乡民不是金管会、不是银行局、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6-05-20 09:34:00
已经跟你说金控法允许集团内资料共享不须客户授权了国泰旗下使用都没有违法 有法源依据 你的问题只有泄漏给国泰金控以外的事业体要客户授权也是为了避免这种争议 但不表示没授权就违法你可以自己去查金控法关于共同行销部分的法规
作者: even0213 (简单就好)   2016-05-20 10:54:00
作者: bullbe36   2016-05-20 17:48:00
你以为你在国泰世华银行业务,可以限制哪几个部门能用,哪几个部门不能用?你不喜欢接到国泰的电话,直接去设定拒绝行销,装奥并不会比较屌你就直接去法院提出告诉,少在那边没事找事做,除非你有设拒绝行销,他们还打电话跟你行销,不然你注定败诉而已!个资、个资,很想问先生你哪位,拜托快点销户离开,少发神经找人麻烦
作者: iamchief   2016-05-20 19:48:00
最快的方式:把银行所有的钱领出来消户,所有信用卡剪掉,改名换姓换ID号,更换手机跟市话,搬家到偏乡,整个砍掉重练后,不再跟任何公家机关及银行来往,就不会麻烦了!(最好的方法,真心不骗)
作者: loomissayles (卢米斯赛勒斯)   2016-05-20 23:20:00
开始放大绝了 讲不过最后就来一句不爽不要X...其实你对银行和申诉单位有意见 也是可以不爽不要X~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5-21 00:23:00
你还是别跟银行有往来比较好你觉得有违法可以去控告银行 这不需经由任何单位
作者: kk16355 (kk)   2016-05-21 00:31:00
过去我常接到 什么优质客户 问我要不要贷款什么的 后来我直接打电话给银行客服 告诉他们我不想再接到这样的行销电话 后来就都没再打来. 另外 我安装whoscall 也帮我筛掉垃圾来电。在台湾 个资外泄已经是普遍的问题了所以 习惯就好。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5-21 00:35:00
比起个资泄漏台湾更多是不看自己签名的契约内容很多电话行销早就在契约内蒐集资料的运用范围内然后搞不清楚状况就打去骂人
作者: bullbe36   2016-05-21 02:22:00
XD看了你之前po的文,发现你大概有被害妄想症,到处以为各家银行会窃取你个资,拜托赶快就医!!真心建议去法院提告!让你败诉帮银行付一下律师费,你才会受到教训,才知不要乱撒野啦
作者: kk16355 (kk)   2016-05-21 06:42:00
很怪! 原po也只是好心提醒大众 分享他被不合理待遇,有必要让一堆铁丝这样批评他的不是吗? 就算签约时勾选不接受电话行销什么的 还是一样会接到电话一堆啦 耐他所何? 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在此没指名哪家银行。来 下一位铁丝报到
作者: loomissayles (卢米斯赛勒斯)   2016-05-21 08:06:00
拜托 如果持不同看法和意见的人就被归纳成铁丝 这01分类法不觉得很太可笑吗 救援失败至于为什么大家会有不同意见...去看前面的文章就知道了 只能意会无法言传 因为言传他可能又会觉得他的个资被侵犯了...
作者: bullbe36   2016-05-21 08:25:00
被水桶过又怎样?骂一下澳运选手,人人有责XD加油!赶快提告!真心不骗!XD你连同业照会的观念也不懂,上来po文呛银行只是被笑的份,对啊我是躲在萤幕后,躲在萤幕后笑死你!你就是没碰过钉子,世界不是绕着你旋转好吗!
作者: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16-05-21 09:47:00
金控法第43条第二款写的很清楚,如果你当初没有签署同意书,那子公司间仅能就姓名与地址做共同行销你可以要求国泰世华出具当初签署的同意书,如果拿不出来就按个资法上法院http://i.imgur.com/gIuJnVH.jpg
作者: test8888b (kk)   2016-05-21 09:50:00
同业照会是看看你是否有问题,金管会不挺你先自我反省一下是否有观念错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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