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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被盗反成共犯 司法遭批缺同理心
新头壳newtalk2014.09.03 翁嫆琄/台北报导
台湾诈骗事件多,但有部份受害者却因帐户被当人头帐户,不但受骗,事后可能还被判有罪。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批评,许多人头帐户所有人同样是被诈骗,虽然未被认为是诈骗共犯,但仍遭判定有“不确定帮助故意”的诈欺嫌疑,证明了检察官轻率起诉、法官滥用套稿,司法体系明显缺乏同理心,认为民众“被骗活该”,让民众被骗又惨遭冤判。
立委尤美女与民间司改会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被骗又被冤,心酸谁人知?”记者会,根据司改会的统计,2013年台北、新北、桃园、台中、高雄5个地方法院中,高达9成8的诈欺帮助案遭判有罪,但事实上,其中许多诈骗帐户都无法证明被害者曾贩售帐户,部份被害人可能是因求职、贷款交出银行帐户,但最后都被判有罪。
冤狱平反协会律师任君逸表示,一名黄先生4年前曾上104人力银行求职,一间公司告知他已录取工作,但要求黄要提供金融卡帐号、密码等进行审核,没想到该帐户随即被盗用,之后黄先生还被法院判定有罪,虽然协会在二审时提供许多资料证据,但仍遭法院拒绝,直到今年再次审查后,黄先生才被判无罪。
除了求职被盗帐户外,购买网拍也可能被害。田妈妈指出,她的儿子在网购时交出帐户,之后虽然马上报警,但帐户还没被列入警示帐户,警方也草草处理,导致儿子起初也被判有罪,再审上诉后才摆脱官司,让他们身心俱疲。
冤狱平反协会理事长罗秉成指出,许多民众的帐户被诈骗而成为人头帐户,但却被法院认定是诈骗集团的一员,被判有罪的比例极高,虽然大多可易科罚金,但已造成受害者的伤害及人生污点。他也提醒,民众千万不可因帐户内无余额,或余额不多,就傻傻交出帐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诈骗人头帐户冤案多,尤美女也批评,司法体系认为民众被骗是自己的问题,还认为要给这些民众一个教训,甚至觉得这些案子太小,不需调查,明显缺乏同情心。她强调,警察不应拒绝民众报案,也要确实调查相关案件,厘清是否有人头帐户被起诉的冤案。
针对立委及民团的主张,刑事局副局长杨源明坦承诈骗宣导确实仍有不足之处,而人头帐户也有可能是受害者被诈骗而来,因此会要求深入调查后再提公诉,民众也应多加注意。他也指出,今年开始已施行问题帐户列入警示帐户后,3天内会以书面通知帐户所有人,并注记后续救济程序。
相关连结:
尤美女立委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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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平反协会新闻稿
http://www.tafi.org.tw/StatementDetail.php?SId=15
心得
根据新闻稿内统计资料,诈骗帐户中,卖帐户的比例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