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http://www.hsbc.com.tw/1/2/Misc/important-notice/notice20140825
汇丰(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约定书及卓越理财总约定书修订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8月28日
说明
1. 本次修改的约定内容将自2014年10月28日起开始施行,实施前仍以原有条款之约定
内容为主。
2. 本次修改系依据“汇丰(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约定书”及“汇丰(台湾)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财总约定书”之约定,以至少六十日前之书面通知或在
本行营业处所明显处或网站上公告其内容之方式,修改总约定书之条款。倘立约人不
同意本行之修改,得于六十日之通知期间,随时以书面通知本行终止合约、与本行之
各项存款往来、其他交易及服务事项,并配合本行办理终止手续;倘立约人未于前项
期间内终止,仍继续与本行进行各项存款、交易与服务事项之往来时,则视立约人业
已同意此等修改。因现行“汇丰(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约定书”及“汇丰
(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财总约定书”之条号及条款内容均一致,故仅
显示修改内容如修订比较表,且此后此二份总约定书将统称为“汇丰(台湾)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约定书”。
3. 本行此次总约定书之修订以本公告为主,若您对此次修订有任何疑义,欢迎您致电各
分行或本行24小时电话理财服务专线(02)80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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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变更后条文
(我只摘录比较重要的,其他请自行阅览网页。)
贰、存款约定事项
十二、理财帐户最低平均余额及帐户管理费:
(六)运筹理财专户:
1. 每月最低平均余额须达新台币七十万元。[原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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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金融卡服务
十四、费用计收、调整及揭示:
立约人使用金融卡所为各项交易或服务所生之工本费如下:
(一)交易手续费类:
(1)国内跨行提款:每次为伍元。
(2)国内跨行转帐:每次为壹拾伍元。
(3)跨国提款:每次为柒拾伍元。[原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