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协前理事长被控拒还存摺等文件 高院判无权持有应返还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中华民国羽球协会程姓前理事长,被控前年8月卸任理事长后
,仍未交接该协会的帐户存摺、民间捐款等资料给新任理事长,羽球协会因此对程提告侵
占罪,并向法院提起“返还所有物”的官司,要求返还存摺等相关资料;高等法院认定程
卸任理事长后,和羽球协会已无委任关系,无权持有相关资料,今判程应返还;可上诉。
中华民国羽球协会指出,羽球协会是人民团体法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973年3月16日,以
发展羽球运动、办理全国性及国际性的羽球比赛,促进国际体育交流,发扬运动精神为宗
旨,程男是羽球协会第10、11届的理事长,任期从2009年至2017年为止,该协会于2017年
8月12日举行第12届第1次会员大会,进行理监事改选,由张国祚当选为第12届理事长,并
于同月28日进行理事长交接程序。
不过,程男已卸任理事长,却未将他因担任理事长职务而持有的帐户存摺、民间捐款等文
件、资料,完整移交等新任理事长,因此诉请法院判决程男应返还相关存摺、文件等资料
;此外,也对程男提出侵占罪告诉。
程男辩称,羽球协会以他未完整交接协会的相关文件、及2017年度民间捐款资金流向不明
为由,对他提出侵占罪告诉,他有必要持有相关文件、存摺来证明其清白。程也指出,相
关帐户已结清,羽球协会可以向各银行重新申领或调阅历年交易明细资料,不应该以诉讼
手段对他提告。
高院认为,程男是因之前担任羽球协会理事长职务,而持有相关帐户存摺、民间捐款资金
文件等资料,但他于2017年8月卸任理事长之后,和羽球协会之间已无委任关系,却未于
2017年8月28日交接理事长时,将相关存摺等资料交接给新任理事长,因此羽球协会诉请
程男返还相关资料,为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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