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 PTT BabyProducts 板规2014.09
●前言============================================
各位爸爸妈妈交易时请提高警觉
遇到诈骗请电话拨打 165 反诈骗专线作咨询或向警方报案
PTT 及 BabyProducts 板无法负责诈骗案件处理
本板乃为孕妇与婴幼儿用品交易而诞生之交易板,故限制交易孕妇与婴幼儿用品
若遇是否为孕妇与婴幼儿用品之争议,先以一般网络拍卖分类方式作为判断依据
再由板主裁决是否属于本板交易范围 (请参考yahoo拍卖和以及露天拍卖)
如果对新板规有疑问欢迎来信讨论
新增黑名使用规则
ps.新旧板规如有牴触者,以新板规为主
●发文资格及发文规定====================================
1.本板限定个人出售妇婴用品,禁 公司/厂商/商家/网拍商家/网拍卖家/代买 刊登
且商品必须是买来自用后转售,禁 批货或大量购买后不做/海外购入转售的行为,
因该物品买来就非自用,故禁止这类商品的转售行为。
2.可张贴自己的网拍连结,或相簿照片,禁止提供要登入的私人连结,避免帐号盗用
3.每人2天内刊登 [出售]、[征求] 文章总共加起来最多三篇(包含删除的文章数),
2天内的文章请勿重复,超过2天的文章请把旧文删除才可再发相同文章
a.昨天+今天的文章总数量最多只能三篇(也包含已删除的文章数)
b.且今天的商品不能和昨天的重复
c.修改文章标题请用大写T, 修改文章内文请用大写E
违规范例:
a.昨天po 3篇,删除昨天的3篇后,今天po 3篇(这算违规!因为删除的文章也算发文数)
b.昨天po 2篇,今天po 2篇(这算违规!po文篇数2天内超过3篇)
4.禁止下列行为,文章标题贴连结/冲文章数/无意义文/利用推文卖商品/违法商品刊登
5.禁止多重id的使用行为,经确认帐号为同一人所拥有,文章全数删除退回,并水桶
6.发文限制:ptt上站次数达30次,退文一篇以下(请在文章列表按i查询资格)
以上违规者将视违规程度先警告+水桶,严重违规者则退文
警告后半年内若无违规,则消除警告,半年内若再违规,则加重处罚
●文章规定====================================
文章标题请遵守以下格式,若标题未照格式则迳行删除,不另行通知
(这不会警告,但被删除的文章仍算在三篇的发文数量内)
标题格式:(请在^位置插入半角空格) 正确范例:
[出售] 交易地区 物品描述 [出售] 台北 孕妇装
^ ^ ^ ^
[征求] 交易地区 物品描述 [征求] 台北 孕妇装
^ ^ ^ ^
错误范例:
╳ [出售] 台中L号孕妇装 ( 地区和描述中间未加上空格 )
╳ [出售] 全新 L号孕妇装 ( 类别后需加上地区 )
╳ [二手] 台中 L号孕妇装 ( 标题分类错误 )
╳ [全国] L号孕妇装 ( 标题分类错误 )
╳ [出售] 台中 高雄 L号孕妇装 ( 列出超过一个代表性的交易地区 )
注意:
1.标题请写出物品可交易的地区,可寄送请写全国
2.地区请用两个字的县市或地区名,可省略县市两字,同样地名的县市则使用相同名称
如台北市请使用台北,新北市使用新北,高雄市使用高雄,依此类推
3.禁用北市,双北,中永和,桃竹...等缩写,或其他非两个字的地区名
4.空格皆为英数半角空一格
5.发文后发现任何错误,修改标题请用大T,修改内文请用大E,勿删文重发
●特别限制物品
本板禁止交易法规所限制贩售的商品,如药品与医疗级器材
再来则由板主规定本板禁止交易的商品(例如禁止刊登食物类商品),若有违规文章一律删除
且只能刊登法令未禁止出售的商品(包含出售或购买或赠送都是相同限制)
( 雅虎规定 https://tw.bid.yahoo.com/help/new_auc/policy/item/index.html )
( 露天规定 http://www.ruten.com.tw/system/server_center.htm?00060005 )
( Babyhome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
以下列出法规限制但是可能较易违规的用品:
体温计、耳(额)温枪、验孕试纸、酸痛贴布、束(托)腹带、护具、轮椅
( 药事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1 )
药物的定义:药物,系指药品及医疗器材
法律责任:
禁药:制造或输入伪药或禁药者,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
罚金。明知为伪药或禁药,而贩卖、供应、调剂、运送、寄藏、牙保、转让或
意图贩卖而陈列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非药商而为药物广告: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处新台币六十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其违法物品没入销毁之。
●黑名使用规则
[黑名]主要使用对象为
单方面个人因素违反双方谈妥的契约 让对方造成损失 且失去对你的信任
其余只要双方都谈妥 双方也都同意契约修改 无论是否交易完成 事后的抱怨
都不能算是[黑名]的范围内
在板上的[黑名]文章内,请勿提供对方完整的金融帐号/手机/对方信件,以免触犯个资法
文章内须描述 日期,购买哪项商品,对话时间(依照先后顺序排序),ptt帐号
诈骗帐号因为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报案后,若需提供金融帐号/手机,请隐藏几码
情境模拟A: (已谈妥要面交却不见人)
小明和小花已经谈妥面交时间和地点,但时间到小明在该地点苦等不到小花 ,
电话也打不通,小明等一段时间后,放弃与小花面交,
此时已经达到可以在板上报小花为[黑名]的底线,是否要报[黑名]由小明决定
倘若事后小花和小明道歉,且小明也接受道歉,既然双方已沟通完,
且小明也愿意取消[黑名],小明可来信给板主请板主删文
如果小花来信给板主请求删文是无用的
除非小花和小明已经沟通完,但小明未来申请删除,且小花跟小明的沟通信件中,
小明有表示会申请删除[黑名]文章,小花转寄此信给板主即可
情境模拟B: (交易对象改变)
小康和小英谈好交易时间和地点,但是在交易履行时间到之前,小康忽然跟小英说,
物品已卖给其他人,小英若不能接受,则小英可以在板上报[黑名],
若小英认为这是小事,则可以不报[黑名]
情境模拟C: (约汇款后消失)
小马和小金在信件中约好汇款后寄送物品,但是在双方约定的汇款期限到之后,
小马既没汇款也没信件联络,小金主动寄信联络却无回应,
也不知道是否该保留物品(物品可能已包装),
小金认为小马唬弄了他,因此小金可以在板上报[黑名],
若小金认为这是小事,则可以不报[黑名]
以上举例给大家参考 和现实并非完全一样
也有可能会出现卖声称是好的东西 其实是坏掉的 交易物和现实描述不实的情形
若对方不肯处理或无下文 这有可能涉及诈欺 要报[黑名]是可以的
板主还是认为双方互相体谅,有确定要买再约时间,
若因事不克前往要改期或取消,请尽量提早向对方告知
如果要改变交易方式,也请体谅对方是否有空或有能力,一样最好是提早告知
尽量不要让对方因为你的个人因素,造成对方的损失
最后板主声明一下
板主不介入双方交易纠纷,但板主仍然拥有是否保留[黑名]文章的权力,
若板主认为该行为不属于黑名,或文章描述不齐全,则[黑名]文章就不会保留